浙江海宁的陈女士这阵子算是彻底被气炸了,给店铺交了六年的电费,加起来居然达到了17万多块!她以前还觉得自己生意好才用这么多电,谁能想到这都是房东在捣鬼。事情得从她感觉电表不对劲说起,那时候店里的电器全关了,可电表转盘还在转。陈女士立马花钱请了个电工来查线路,结果这一查差点没把她肺气炸——房东不仅把自家的生活用电接在陈女士的表上,甚至还把隔壁两家租户的线路也牵了过来。也就是说,这六年里,陈女士不仅养活着自己的店,顺带还养活了房东一家子,甚至还要帮另外两家店买单。后来报警处理才真相大白,房东承认是他自己干的好事。不过这人在赔偿问题上倒是个硬茬子,拿租约快到期的事儿威胁陈女士说,“不撤案就滚蛋!” 其实我们得给这位房东好好上一课,别以为这只是个民事纠纷的小钱的事。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这种为了非法占有别人财物而搞的秘密窃取行为,那就是妥妥的盗窃罪了。几万块的金额在很多地方已经够得上“数额较大”甚至“数额巨大”了。而且盗窃罪是公诉案件,可不是陈女士想撤就能撤的。房东那种拿撤案换赔偿的话不仅是耍赖皮,还涉嫌干扰司法公正。 这事儿看着真叫人火大!这房东把“无赖”两个字给演绎到了极致。他以为抓住了租客怕麻烦、怕搬迁的心理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甚至把法律都不当回事。咱们不得不说一句:千万别把无知当个性!大家以后租房前可一定要小心点签合同之前最好把水电表都给检查一遍。 最后再问大家一句: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儿会怎么办?你是会选择忍气吞声继续租房下去,还是宁愿损失客户赔上装修费也要搬走?你在生活中有没有碰到过类似的“无赖房东”?不妨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