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案子,是关于公共走廊装柜子的问题。李涛和戴美丽是报道这个新闻的记者。事情是这样的,钟某和张某是同一小区同一层楼相邻两套房子的主人。钟某在他自己家进门口左手边的通风走廊(前室)里装了整面木柜和不锈钢门,还把这个地方给锁上了。2022年的时候,张某找到钟某商量,想要他把柜子和门拆掉,可是钟某不同意。到了2025年2月,张某只好找物业来帮忙解决问题。物业给钟某贴了整改通知,让他把这些东西搬走,可他还是不听。后来张某还通过电话举报了这件事,执法大队也上门劝过他几次,但钟某还是不肯搬。没办法,张某只能把这事儿告到岳塘区人民法院了。 法院审理后觉得,钟某和张某作为邻居,应该互相帮助、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通风走廊是公共区域,同楼层所有业主都有权利共同使用。钟某没有经过其他业主同意就在公共走廊里装柜子和门,这对其他邻居的通风、采光都有影响。还有在走道里放个小柜子的行为也妨碍了别人通行。法官说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所以岳塘区法院判钟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十五天内拆掉这些东西。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有上诉,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还提醒大家平时要好好处理邻里关系,不要只顾自己方便而影响了别人。如果因为装修改造之类的事起了纠纷,最好先跟对方商量一下,或者找物业、社区帮忙解决。不要不管别人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