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资金告急。今年三月初,宁夏彭阳县农户石某因辣椒收购款被拖欠,向法院求助。这笔三万余元的收购款对石某而言至关重要——二十多亩辣椒的成熟采收已完成,农资购置、春耕备耕等若干投入都在等待这笔资金到位。 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前一年的合作关系。石某与当地一家合作社自2023年起建立了辣椒种植收购合作,初期合作顺畅,双方建立了基本的信任基础。2025年,石某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成熟辣椒,但合作社却未能按时支付收购款。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石某被迫诉至法院。 涉农纠纷具有特殊的时间敏感性和社会影响力。农户的收入周期与农业生产季节紧密相连,任何环节的延误都可能影响下一个生产周期的投入和产出。同时,农业合作经营涉及多个农户的利益关系,一起纠纷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影响整个合作体系的稳定性。彭阳法院充分认识到这个点,案件受理后立即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将案件纳入快速处理程序。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该合作社过往经营记录良好,一直保持诚信守约的声誉,此次拖欠收购款确实源于资金周转困难,而非恶意违约。这一发现为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既要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官采取了"背靠背+面对面"的创新调解方式。首先,法官单独与情绪激动的石某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用同理心化解其焦虑:"辛苦种出的辣椒卖了却拿不到钱,换谁都着急,法院一定会帮你维护合法权益。"这番话既表达了对农户处境的理解,也明确了法院的立场和承诺。 随后,法官与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单独沟通。在讲明法律责任的同时,法官也阐述了信誉对合作社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合作社一直守信用、有口碑,周边农户才愿意合作。此次拖欠收购款已构成违约,若进入判决程序,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合作社的信誉也会受影响。"这种既讲法理又谈情理的方式,使合作社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为其提供了主动纠正的机会。 在充分掌握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的调解方案既尊重了农户的急迫需求,也给予了合作社必要的周转空间:"农户起早贪黑忙活大半年,目前正值春耕时节,必须尽快支付收购款;合作社往年信誉良好,这次确有困难,农户也应多一份体谅。不如定个明确的付款时间,让农户安心,也给合作社留出周转空间,这样既保住口碑,也不辜负信任。"这番话触及了双方的共同利益点——农户需要及时的资金支持,合作社需要保护自身的信誉。 在法官的居中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合作社承诺在三月底前足额支付收购款,石某同意接受这一协商方案。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解决了这起具体纠纷,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保护了合作社的信誉基础。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反映了人民法院在涉农纠纷处理中的新思路。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创新调解方式、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法院在维护农户权益和保护经营主体发展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起普通债务纠纷的调解,展现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面对春耕压力和经营困难,基层法院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灵活处理,为化解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矛盾提供了可行方案。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如何在保护权益与促进产业间找到平衡,需要更多这样的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