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了一起案子,瑞安市的一个民警杨某敏,因为在网络上乱说,被抓进去了。 这个杨某敏呢,他是在2021年3月到2025年4月这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还有一些微信群,发布了很多针对公职人员的侮辱和恐吓内容,总共给19个人发过50多条辱骂和恐吓视频,还有10条关于单位的类似内容。这些话里边全是脏字,有些还用地方话骂,在网上传播挺广,把负面影响弄得挺大。 瓯海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敏发的这些话基本上都没指着具体的公共事务或者执法行为,完全没依据,就是瞎骂、瞎吼。他把自己当成行使公民监督权了,其实就是乱发脾气,没啥真实依据,全是听别人说或者自己瞎想的。这也反映出有些公职人员对法律界限不太懂,把网络当成了出气筒,没意识到自己作为警察应该守规矩。 其实作为一线民警,他这种不当言论不光伤害了人的尊严,也影响了大家对警察的信任。现在网络传播这么快,这种话很容易让人误解甚至被利用来传谣。所以相关部门得好好给大家讲讲法律红线在哪,引导大家通过正规渠道提意见。 现在杨某敏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了。二审估计会盯着言论性质怎么界定、证据算不算数、法律咋适用这些问题看。这个案子的结果肯定会对以后公职人员上网发个啥事儿有影响。 随着法治越来越严、网络治理越来越细,以后公职人员说话得更小心了。司法机关通过这种案子释法很重要,能帮大家弄清楚监督跟违法到底啥区别。 最后说一句吧:公职人员既是执行者又是维护者。这事儿说明在互联网时代管着大家说话难着呢!得既保障公民监督又维护秩序和形象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