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的一个老旧小区边上有条河,老头刘某为了省点水费,直接跑去河边洗拖把。结果年纪大了头重脚轻,一脚踩空掉进了河里,哪怕旁边有人喊救命也没救回来。家属这下就怒了,把河道管理部门和街道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赔91万。理由特别直白:这河离小区不到10米,旁边又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出事了不找你们找谁? 一审法院看了直摇头,说这河本来就是开放的自然空间,不是专门给人活动的地方。你们自己跑过去洗衣服洗碗本来就是图方便,管理方平时也该修修桥换换栏杆了吧?再说了,你们都是成年人了,心里没点数吗?自己选的路自己走,不能因为淹死了人就把责任全推给人家。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开放河道的风险本来就大,老头自己都活了大半辈子了还不知道河边危险?你要是不想赔也别怪法院判得太狠。 好多网友都看不下去了,有人吐槽说:“如果这次法院判给了家属91万,那长江黄河干脆直接盖个盖子算了。”“以后谁在自来水厂喝死了是不是还得找自来水公司赔?”说到底还是那句话:“谁死谁有理”这种旧观念早就该改改了。不是谁哭得惨、谁家死人了就一定能赢官司。法律是保护弱者没错,但绝对不能纵容无理取闹。这也是给那些想碰瓷的人提个醒:成年人的安全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