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2月20日说起,佟女士坐K1260次列车从黑龙江龙江去沈阳北。那天晚上,她上铺的床看着挺干净,谁能想到呢?到了2月21日早上,佟女士左手突然奇痒无比,她一看,指尖上居然有两个小红点。她赶紧让列车员拍照留个证。列车员看完说车厢挺干净,就走了。结果一个多小时过去,那红肿就像气球一样鼓起来了。她这下可不敢大意,赶紧跑去沈阳医院看病,医生说是“丘疹性荨麻疹”。 病历上写得清楚,到21号当天去看的时候,她全身都起了很多红疙瘩;到了23号复诊时,左手肿得更厉害了,皮温还特别高,疼得不行,X光片子上直接写的是“虫咬皮炎”。佟女士跟我开玩笑说:“感觉像是被蜜蜂蜇了两下,结果手肿成了两次那么大。”为了这病,她花了差不多一千块钱医药费,工作都没法好好干了。 回家后佟女士联系那列车员,对方一开始还说没看见虫子呢。她就提出来想多要点赔偿。没想到后面几次打电话、发微信语音,那边都没动静了。 我去查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12306那些常见问题的解答,结果发现根本就没有专门说“被虫子咬了怎么赔钱”的规定。客服也就说了句“当场发现就报备”,“下了车发现了就线上投诉”,至于能不能赔、赔多少,全看人家脸色。说白了,这还不是“人治”吗? 我在想这乘客要是想自保该怎么办?上车的时候先检查铺位吧,被子、枕套上有没有活虫子或者小黑点?睡觉前挂个蚊帐试试?就算被咬了也别慌,赶紧用手机闪光灯拍个伤口特写,再让列车员签个字留个底。 最后佟女士把那肿胀最厉害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就是想提醒大家出门坐车多留个心眼儿。她最担心的就是万一当时咬她的不是普通蚊子而是那种会传染病菌的虫子呢?那后果谁来负责?这列车能不能搞个更灵敏的虫害监测系统?赔偿标准能不能别再搞什么“人情价”了?在现在的法律和技术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咱们老百姓的安全感难道只能靠运气来保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