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9时许,石景山区双峪路与麻峪东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监控画面记录了事发经过:郝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变道,与同向行驶的庞女士发生碰撞,致其腿部骨折。令人遗憾的是,郝某在现场停留约8分钟后,未对伤者施救,也未报警,而是闯红灯离开。
道路交通安全既靠制度,也靠每一位参与者的自觉。一次“怕麻烦”的离开,可能带来更大的伤害、更高的社会成本,也会让自己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对任何交通事故而言,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者、配合调查,是底线也是红线。让守法成为习惯、让责任成为共识,城市出行才能更安全、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