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以“低随礼”立规约破人情攀比:群众共定硬规矩涵养文明乡风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的背景下,农村地区人情往来中的高额礼金问题日益凸显;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作为典型山区县,曾长期面临红白喜事频繁、礼金负担沉重等困扰。据调查,部分村民每年人情支出占家庭收入三成以上,"人情债"已成为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究其原因,既有传统习俗的惯性作用,也与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异化有关。攀比之风导致礼金标准水涨船高,一些家庭甚至出现举债办酒席的现象。这种异化的"人情消费"不仅加重经济负担,更扭曲了淳朴的乡村人际关系。 针对该状况,天等县创新基层治理方式,以村民自治为核心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县委宣传部牵头指导各村屯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将红事礼金统一为15元、白事10元的硬性标准。东平镇江龙村灵活屯率先试点后,这一做法迅速在全县推广。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地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尊重民意,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标准;二是循序渐进,不搞行政命令式"一刀切";三是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进远乡和平村还创新推出"三减两统一"措施:减少桌数、精减菜品、控制菜量;统一从俭接待、统一操办天数。 经过五年实践,改革成效显著。数据显示,全县累计节约各类开支超千万元。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的转变:婚丧嫁娶回归情感本质,"重情轻礼"蔚然成风。"现在参加酒席不再为礼金发愁,邻里关系反而更融洽了。"江龙村村民农大星的感受颇具代表性。 专家指出,天等县的探索具有多重启示意义:既破解了基层治理难题,又培育了文明乡风;既减轻群众负担,又促进乡村振兴。这种由群众自发制定、自觉遵守的公约机制,为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一条条由村民自己商定、自觉遵守的约定,正在重塑当地的文明新风。天等县的探索说明,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激发群众的文明自觉。这种自觉最容易在民主参与、平等协商的过程中产生。当制度不再是外来的强制,而是源于群众内心的共识时,它就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从"硬规矩"到"软约定"的转变,说明了基层治理从管理向治理、从他律向自律的进步,也预示着乡风文明建设正在走向更加成熟理性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