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烧出来,房东到底要不要赔钱?

广东汕头这12人的悲剧,原来是一根蚊香烧出来的。虽然是店家没看住明火出的事,可房东到底要不要赔钱?法律界把这叫"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怎么定呢? 先看直接责任人。那个老板也是开店的人,他没管好火,自己先担着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和大笔民事赔偿。再看房东那边的义务,作为房主和出租方,房东必须干好三件事:房子得符合建筑安全和消防标准,不能有先天隐患;要是房子里有危险的地方,得赶紧告诉租客并且修好;公共区域的路和灭火设备也得随时通畅好用。不过房东的责任不是第一位的,通常是给店主补漏的。要是因为房东没尽到责任导致伤亡更严重了,他才真得赔。 这桩案子里,房东可能赔钱的情况有几种:房子被违规改造成易烧的样子、没有消防设备、通道被堵住;防盗网封死了导致人出不去;房东明知道这里是店铺仓库加宿舍三合一的地方还租给别人;看见租客用火违规或者堵路却不管。如果房东自己没有过错,房子设施也齐全,那他就不用赔。 法院最后会看双方谁错得多来分责任。店主肯定是大头;房东要是有错就是小头或者补充赔一点;错得特别严重的还可能被罚款甚至坐牢。这就给所有房东提了个醒:租房子不是一签合同就完了,安全责任大得很。你得保证房子合法合规、消防达标;合同里别写那种免责条款;平时要多去看看制止违规行为;还要把防火要点告诉租户。 这次火灾虽说元凶是蚊香,但真不全怪用的人。房东想做个好人得先守住安全这条底线。咱们都得敬畏法律和生命,把该做的义务尽到了才是对大家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