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根基,这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给生态环境法典开了绿灯。这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本叫“法典”的法律,也是一次把38部环保法从零散变成统一体系的大手术。作为这事儿的参与者之一,笔者觉得这法典不光是个厚本子,更挑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环保法律与时俱进、越变越好,现在已经算大换血了,成果也不小。现在生效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等一大堆,给用法治手段搞生态文明建设铺了条路,也给编这部法典攒了不少底儿。不过以前“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模式虽然方便,也留下了一些麻烦,比如规范重叠、互相打架。这就好比一堆散碎的珍珠,看着都亮堂,就是串不成链子。法典编纂就是要把这些珍珠串成项链,让法律变得系统化、不打架。 从现在看,新时代搞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从以前的重点整治变成了系统治理、从末尾治理转到了源头防控。这种治理逻辑变了,就逼着法治得变得更体系化、协同化。法典里弄了个总则编当大管家,把基本规矩提炼出来装进去,就像给整个机器装了个CPU。各分编在它的指挥下协调干活,彻底杜绝了以前各种单行法各说各话的问题。 往长远看,这就是把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变成了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子。 立法的意思其实是“适度法典化”。既不是把旧法律乱堆在一起不管不顾,也不是把所有东西全推倒重来,而是分着来处理、凑一块集成:把环境保护法等10部核心法律都编进去;像长江保护法、森林法这种资源保护类的,挑重点把它们吸进来但保留原样;像碳达峰碳中和这种新东西就写原则性规定先引领一下。这种务实的做法既把环境法体系的主干连起来了,又保留了细节部分的专业性和灵活性。 仔细翻看这部法典,有三个地方特别新。 第一个是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拿出来做一编。这是全球头一遭,说明咱们环保立法不光是盯着污染物排放了怎么罚这么点事,触角伸到了经济社会前端去了。这一编还把“双碳”目标的大战略变成了大家都得遵守的规则。它不光告诉大家不能做啥,还教大家该鼓励做啥,给培养新生产力添了一把火。 第二个是“适度法典化”的写法展示了一种实事求是的智慧。生态环境领域太复杂了,要是非要追求完美无缺地编一部大法典,不光体积太大受不了,还会动了能源、资源这些老单行法已经形成的好格局。法典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形成“法典+单行法”的格局,既让体系统一了协调了,又保住了单行法的专业劲儿和灵活性。这事儿说明适度法典化不是缩手缩脚不敢动旧规矩,而是在稳当和开放之间找了个最好的平衡点。 第三个是坚持罚多少要看情况的原则。法律得有刚性也得有温度。这部法典加大了对造假数据这种坏行为的打击力度。比如对故意造假的监测机构直接罚50万元到200万元,相关负责人还会被禁业。与此同时也优化了处罚的标准条款。这样就防止了执法时出现那种“小错重罚”、“大错轻罚”的尴尬事。法典还新增了信用修复条款给知错能改的企业个改错的机会。 这些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法律的硬邦邦的约束力,也有引导大家合规经营的软关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部生态环境法典背负着14亿人的期望。咱们希望执法的人能吃透法典里的道理;希望各地赶紧把那些和法典精神不符的旧规矩改一改;更希望这部法典能走进咱老百姓的日子里。 这部生态环境法典把大道理变成了能摸得着的温暖。它既给了咱们民族长久发展的法治保障,也让每个人都能在蓝天白云、清水绿岸中享受到法治文明的好处。这就是美丽中国建设最厚实的法治根基。 (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