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购完还会发现维权特别麻烦

你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是遇到过虚假宣传或者质量问题这些消费陷阱?有时候网购完还会发现维权特别麻烦。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法君整理了一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这些案例吧。 案例一:二手车里程表“猫腻”多?法院判决“退一赔三”!田某在二手车店买了辆车,车店告诉他车才跑了五万多公里,有点小修小补。不过车店里故意隐瞒了这车出过重大交通事故、里程表被改到13万公里,还有很多重要配件被换过的情况。田某发现后就要求退车款6万元,再给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8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是用于生活消费的消费者,卖家是经营者。卖家知道这些情况还故意不告诉消费者,这侵犯了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欺诈行为。法院判决卖家退还购车款6万元并赔偿三倍也就是18万元。 买二手车的时候长期存在“不问不告”、“选择性披露”这些潜规则,严重影响公平交易。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里程数、有没有重大事故这些承诺是不是写清楚了。买完车第一时间去机构检测一下,如果发现问题赶紧收集证据去投诉或者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预付式消费“陷阱”深,商家“跑路”须退款!关某在一个减肥美容会所交了5800元的服务费用。后来她消费了1000元之后发现会所因为违规被市场监管局停了营业。关某要求退还剩下的4800元。法院审理觉得他们之间有服务合同关系,关某履行了支付费用的义务,会所提供服务失败属于根本违约行为。所以判决会所退还关某剩下的4800元费用。 现在减肥健康行业很火热,但侵权事件也多。消费者和机构通常是预付模式收费后出现问题维权难。所以签合同时要仔细看条款、资质和经营状况,防止签“霸王条款”和“人去楼空”。 案例三:网购电车缺电池?法院判决全额退款!王某通过拼多多在方某店铺买了辆全封闭电动车支付了1650元,还买了1380元的锂电池还有400元保险。发货前方某以“以旧换新差价”为由让王某补交2800元运费还有滞留费各2800元。结果签收的时候发现电动车没电池根本不能用。王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款项9030元。法院审理认为方某没有按照约定配电池导致电动车完全不能用属于根本违约行为所以解除合同返还所有款项共计9030元。 网上购物时要和商家核实清楚品牌配件等关键信息并留存聊天记录、付款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如果商家没按约定配备核心部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费用。 供稿:金昌中院民一庭 吴雅洁 编辑:李姝萱 责编:周龙才 审核:狄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