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殡葬服务“痛点”仍需制度破题。近年来,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城镇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建设加快、部分服务项目清理规范,群众获得感有所提升。但一些地区,殡葬服务仍存在公益导向不够鲜明、服务项目名目繁多、收费不够透明、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等现象。殡葬活动链条长、环节多,从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到骨灰寄存与安葬,任何一个环节管理不到位,都可能放大群众负担与矛盾风险。 原因——公益属性约束不足与监管分散交织。业内人士认为,过去在制度层面,对殡葬事业公益性强调不足,导致一些地方在设施供给、价格管理、服务规范各上存偏差:一上,基本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不匹配,部分地区殡葬公共服务兜底能力仍显不足;另一方面,殡葬服务涉及民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若缺少清晰分工和协同机制,容易出现监管空白与重复执法并存,给不规范经营留下空间。 影响——条例“全链条+清单化”有助于稳预期、护民生、促转型。此次修订明确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作为统领性原则,突出以制度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体现对生命尊严与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条例以清单方式界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把保障范围从传统殡仪环节更延伸至安葬环节,国家层面明确基础服务内容,并允许省级层面结合实际适度扩展基础项目,同时要求对非基础项目形成合理清单。此安排既有利于夯实兜底保障,也为群众多样化需求留出空间,避免“一刀切”影响服务供给。 收费管理上,条例进一步理顺政策制定与价格管理要求,明确基础项目收费标准依法制定,非基础项目价格同样依法严格管理,并强调不得清单之外另设项目、另行收费。通过“清单+规范定价+禁止清单外收费”的组合拳,有望推动收费项目更加公开透明,压缩不合理收费空间,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稳定社会预期。 在设施供给与行业结构上,条例提出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定位为非营利机构,并强化殡葬设施用地、建设、投入等上的要素保障。这一导向表达出明确信号:殡葬公共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兜底性,增量供给重点走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之路,防止简单市场化导致基本服务保障弱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对策——综合监管“列职责、建清单、强协同”。围绕“谁来管、怎么管”,条例从顶层设计上推进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在总则层面明确主管部门职责与协同义务,既突出民政部门的主管责任,也将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纳入职责框架,推动形成覆盖殡葬活动全流程的监管网络。在监管方式上,条例增设“监督管理”专章,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涵盖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信息通报、执法协作与配合联动,并引入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治理手段,提升监管的系统性、穿透性与常态化水平。 前景——向“逝有所安、民有所感、绿有所依”迈进。随着条例实施,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将更强调基础保障与均衡可及,价格行为将更强调公开透明与依法治理,行业发展将更强调规范有序与风险防控。同时,基础项目将生态安葬纳入保障范畴,体现绿色发展导向,有助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更广泛落地。下一步,关键在于配套制度加快细化落地:各地如何科学划分基础与非基础项目、如何完善价格形成与公示机制、如何把跨部门协同监管做实做细、如何补齐设施短板并提升服务质量,都将直接决定条例实施效果。
此次修法不仅是对民生关切的制度性解答,更是对"逝有所安"该基本权利的法治确认。当生命最后的旅程得到尊严守护,折射的是社会治理的温度与文明的高度。在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背景下,推动殡葬事业回归公益本质,既是现实需求,更是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