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消失了

王先生这个案子在2024年7月就折腾起来了。他在社交平台上看了一个“趣游新西兰”的旅游产品,觉得还行,就给客服发消息问签证怎么弄。客服说他们能代办签证,王先生还特意问了一句是自己办还是找别的旅行社,客服回话说“我们自己就是旅行社”。王先生一听就放心了,立马就下单买了8月的行程,一共掏了19800元行程费和3400元签证费。 谁成想后续准备材料的时候出岔子了,王先生查了下发现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境外游和代办签证的资质。更坑的是,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这家公司竟然火速注销了。王先生没办法,只能把这家公司唯一的股东某广告公司告到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他觉得对方明明没那个资质还骗他是旅行社,肯定要退一赔三。 某广告公司那边倒是不认账,说产品是跟合作旅行社弄的,他们只负责行程策划和咨询,从来没说过自己是旅行社。法院没信这套说辞,觉得A公司在沟通时就骗人了。而且这家公司在纠纷发生后立马注销了,股东某广告公司还在继续经营原来的微店。法院查了查,发现股东没法证明财产跟公司财产是分开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人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某广告公司得退给王先生19800元行程费和3400元签证费,再赔三倍。但某广告公司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把法律风险讲明白了后,双方自愿和解了。某广告公司一次性给了王先生6万元并当场付清。 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张英讲了讲这个案子。她说现在线上消费方便了不少,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有的公司没资质还冒充旅行社骗人甚至恶意注销来逃责。法律规定这种欺诈行为是要退一赔三的。像这种注销公司的事儿也不行,法律早就规定了股东要对债务负责。 所以大家得记住,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消失了。你去买东西还是得擦亮眼睛看清楚对方有没有资质。只有诚信守法经营才是正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