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政府治理体系中最贴近一线、最容易产生感受差异的环节。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日益多元,执法事项更细、执法边界更广、执法风险更高,如何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让监督更具刚性,成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一环。围绕该现实要求,惠城区司法局近日把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区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工作氛围。 问题于,一些基层执法在实践中仍可能面临标准不统一、程序不够严密、文书不够规范、监督链条衔接不够顺畅等情况。执法一旦在细节上出现偏差,既影响行政效率,也容易损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更可能带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后续成本。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正是为解决“监督如何落到实处、责任如何压紧压实、机制如何闭环运行”等现实难题提供制度依据。 原因上,行政执法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既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也有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若对职责边界和工作机制理解不到位,就容易出现“监督虚化”“各管一段”或“重业务轻程序”等现象。此外,随着新业态新场景不断出现,执法事项清单、程序规则、证据标准、裁量基准等需要持续动态完善,对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强化条例学习、统一规则认知,是推动执法监督从“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制度”的基础工程。 具体推进上,惠城区司法局突出示范引领与系统部署并重,形成“三措并举”的落实路径。其一,党组先行示范学。区司法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采用领学解读与交流研讨相结合方式,围绕条例出台意义、核心要义以及对行政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开展深入研讨,并明确提出深化理解、谋划落实、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要求,强化“关键少数”带动作用,推动学习从“知其然”向“知其所以然”深化。 其二,全域覆盖部署学。为在全区形成浓厚氛围,区司法局向各镇街及区直执法单位及时转发条例全文和权威解读材料,并组织编写学习资料,要求将学习贯彻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围绕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要求各执法单位对执法事项清单进行系统梳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将制度要求嵌入日常执法流程,促进执法活动全链条更可控、可追溯、可评估。 其三,重点对象集中学。为提升区直执法单位对条例的准确把握,并理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之间的内在关系,区司法局组织20家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司法部举办的视频调度培训会。通过系统化培训,参训单位对条例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监督机制的理解更深化,有助于增强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条例在基层落地提供专业支撑。 影响层面看,条例学习贯彻的推进将从三个维度释放治理效应:一是促进执法权力运行更规范,通过清单化管理、程序化控制和文书规范化,减少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性;二是提升监督更具刚性和穿透力,使监督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延伸,推动问题发现更早、纠偏更快;三是增强政府公信力与市场预期稳定性,让企业和群众对“该怎么执法、怎么被监督、如何救济”有更清晰的制度预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策上,惠城下一步可在既有部署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治理成果:其一,把条例要求细化为可执行的监督清单和流程图,明确节点责任、时限要求和闭环机制;其二,围绕高频执法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与案例化教学,推动“条文理解”向“场景应用”转化;其三,完善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问题通报与整改回访机制,推动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避免再犯形成闭环;其四,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支持,推动同类事项同标准、同程序、同尺度,减少区域和部门之间的执法差异。 前景判断上,随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基层不断走深走实,行政执法监督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通过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制度执行落地见效,惠城有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治理效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可感可及的新进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需要在学与行的统一中推进,理论认识需要在实践转化中深化。惠城区司法局把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深入、环环相扣的学习贯彻举措,正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惠城厚植制度基础。下一步,该区将以条例实施为新的起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新的提升,为法治惠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