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的时候,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个叫粟某丽的人,她本来是在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接受美沙酮治疗的。这种药能帮人戒断海洛因之类的毒品瘾,本来是给病人缓解症状的。但粟某丽为了赚钱,在吃药的时候故意没喝完,把剩下的留了下来。2月2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发布会,把她的事拿出来当典型案例说了。粟某丽把剩下的美沙酮卖给了另一个吸毒的文某,总共拿了510块钱好处费。 这个案子反映了一种新情况,就是有人利用国家提供的治疗机会去干坏事。法院审理后认为,不管她卖的钱多不多,这都是贩卖毒品的行为。因为美沙酮是国家管得很严的麻醉药品。粟某丽本来有机会借着国家的资源戒毒,却把这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把“救命药”变成了“害人毒”。最后法院给她判了七个月有期徒刑,还罚了三千块钱。 最高法发这个案例是想告诉大家:国家对麻精药品犯罪是“零容忍”的。虽然这次的金额不大,但这是个警钟,提醒大家要注意管理上的漏洞。以后这类事要是再发生,法律一定会严厉制裁。必须既要抓违法犯罪的人,又要把源头的管理工作做好,这样才能让禁毒的成果更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