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征地批文,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大家平时觉得拆迁就是简单的给钱拿签字,其实根据法律规定,真正的起点根本不是补偿协议。不少人就是因为不了解这一点,直到房子被推平了才发现不对劲,想维权早就来不及了。所以不管懂不懂行,收到“拟征收公告”后先把批文打印出来细看,绝对是保住补偿的第一招。 在这个过程中,农用地转用的手续是一个很大的门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把审批权划得特别清楚:国务院管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地;剩下的大部分项目归省级政府管,但还是要给国务院备案。这意味着“种地”变“建设”这件事,必须拿到相关的农转用批复才合法。 如果发现自家农田被划入征收范围,第一步要确认农转用批文下来没有。要是没批复却动工了,被征收人完全可以书面要求对方停工,同时赶紧联系律师准备法律手段。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征地审批的两条红线:国务院负责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省级政府管剩下的项目。有个关键点要记住,“农转用”和“征地”一般都是一起批或者一次性审批的。要是看到农转用批文里有自家地块的编号,通常就不用再单独办理征地手续了。 有不少农民搞不懂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区别。法律规定基本农田是重点保护对象,除非国家重点工程一般不批;而一般耕地属于非重点区域。这意味着一旦划进基本农田保护区,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都会比普通耕地高不少,绝不能因为等级差了半格少拿几十万。 自查批文真假其实也不难。首先可以去找市或县的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其次在自然资源部的官方网站上输入批复文号能直接验证真假;最后请律师帮忙核对图纸上的四至范围和现场是否一致,小心别被坑了。 总的来说,审批程序虽然看着复杂,其实是整个征收行为合法的基础。一旦错过了查批文的机会,等土地被推平后才知道没批文可就惨了。与其到时候后悔莫及,不如从收到公告的那一刻起就把这些文件逐条核对一遍——动作越快越能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