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纠错显正义担当,制度完善需法治筑基

司法纠错显正义担当,制度完善需法治筑基。最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给2004年判处的一桩诈骗案翻案了。这事儿闹得挺大,原因是张宝财这个商人在2011年服刑期间去世了。他死了之后,家里人一直到处喊冤,一直到2020年才有些起色。张宝财的孙子张坤宇是个搞法律的,他自己去查了一遍案子,结果发现当年那个叫“孙双”的人其实就是另一个犯人孙玉飞。这个线索一出来,事情就好办了。法院赶紧把旧案翻出来再审,结果把张宝财的罪给撤了。太原中院这回干得漂亮,敢直面过去的问题,把判决改了。这说明法院还是挺有担当的,是想把正义送到每个人心里头去的。 不过大家回头看这个案子平反的路子挺特别的。要不是那个“真凶”因为别的事儿坐牢了,让张坤宇给翻了出来,还得靠人家懂法律才能推动再审。这事儿让人高兴,但也让人心里打鼓:要是没这些凑巧的事儿,咱们还能不能看到正义?这就把咱们的注意力给引到了制度本身的毛病上去了。不能老指望“运气”来查案纠错。 首先得想想,“真凶再现”这种事儿不能当成常事儿来办。司法机关不能光靠等外面来的消息,而是要自己在办案的时候多留神,别在取证和审查上出岔子。当初要是把身份证据核实清楚点,这事儿能拖这么久吗?所以说,咱们还是得在一开始就把审查工作做扎实。 其次呢,当事人家里人自己费劲巴拉地去查案子也挺让人佩服的。可他们这一路走下来太辛苦了,这说明现在的申诉制度对普通人来说门槛太高了。公平正义不能光让老百姓自己去拼了命才行。法律得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哪怕他不懂法律也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所以啊,我们不光要高兴案子翻了过来,还得想办法把制度弄得更好点儿。核心就是要把“疑罪从无”的观念落到实处。警察得依法取证,法官得按证据说话。该不起诉的不起诉,该判无罪的判无罪。法官得有独立判断的胆子。 另外还得把司法责任制健全起来,从源头上堵住冤错案的口子。再审程序也得简化点儿流程,别非得等“真凶”回来才能再审。“疑罪从无”应该成为每个法官骨子里的信念。 张宝财的案子改判是法治进步的标志。这既是对过去的修正也是给未来的教训。只有制度硬了、理念对了,“疑罪从无”才能真正变成行动中的自觉和本能。咱们要让每一起判决都能经得住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更稳定地照到每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