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无效依据”长期收费,触碰法治底线。
据群众反映与媒体披露,同江市有关方面曾依据一份1996年出台、2010年已废止的文件,对范围广、规模大的土地长期收取费用,持续时间长达13年。
与此同时,不少农民持有依法登记的《土地证》《承包经营权证》等权属凭证,明确土地为集体所有、承包关系稳定、承包期依法保障。
以已废止文件作为收费依据,并将集体土地在实际管理中“按国有对待”收取费用,既与依法行政原则不相容,也直接冲击农民对政策稳定性的基本预期。
原因——制度执行走样与监督缺位叠加,形成“惯性收费”。
从治理逻辑看,此类问题往往不是一朝一夕形成。
一方面,个别地方在土地管理、涉农收费等事项上存在“文件依赖”“路径惯性”,把历史遗留做法当作“惯例”,在政策调整、文件废止后未及时清理,导致行政行为持续沿旧轨运行。
另一方面,土地性质认定、收费项目设立、资金收支管理等环节专业性强、链条长,如果缺少法制审核、财政监管、审计核查和群众监督,便容易出现“以管理替代法治”的偏差。
此外,基层在财政压力、项目投入需求等因素作用下,可能出现将涉农收费作为“补缺口”的冲动,进而模糊了权力边界与权利边界。
影响——损害群众权益与政府公信,放大基层治理风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核心、最基础的财产性权益之一,稳定承包关系不仅关系个体家庭收入,更关系乡村产业布局和长期投资预期。
长期收费一旦被认定缺乏合法依据,不仅意味着群众经济利益受损,更会引发对政策连续性、行政公正性的疑虑,影响农业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社会稳定。
对政府治理而言,问题久拖不决容易形成信访积压和矛盾外溢,进而削弱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执行力。
更重要的是,若资金规模巨大却缺乏透明公开,必然引发对资金流向、使用绩效乃至廉政风险的关注,增加公共治理成本。
对策——不能止于“暂停”,关键在依法纠偏、公开透明、追责问责。
化解争议要坚持法治化路径,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清晰、处理有据。
第一,全面清理涉事收费依据与程序。
对涉及收费的文件、批复、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进行系统梳理,明确政策依据是否仍有效、是否具备法定授权、是否履行必要的法制审核与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依法停止并纠正。
第二,厘清土地性质认定与权利边界。
依法核查涉事地块权属登记、承包合同、确权成果及相关档案,纠正将集体土地“变相国有化”或以管理名义侵蚀承包权益的做法,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彻查资金收支与去向并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金额、收取标准、收取范围、使用项目、资金流转等开展审计与专项检查,向村集体和承包农户公开可核验的明细,做到“收得明白、用得清楚、账目可查”。
第四,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对违反法定权限、依据无效文件收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认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以制度刚性维护法治权威。
第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再发生。
推动涉农收费清单化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强化审计、纪检监察与群众监督衔接,形成“事前把关、事中留痕、事后可追”的闭环。
前景——以法治重塑预期,以公开修复信任。
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央多次强调规范涉企涉民收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持续为基层治理划定清晰边界。
对同江事件的处置,不仅是一次具体纠偏,更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压力测试”。
若能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及时回应关切,既有助于尽快消弭矛盾、恢复农民生产生活秩序,也将推动地方在土地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和行政权力运行方面补齐短板,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土地问题关系国本,农民权益不容侵犯。
同江事件再次警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权力任性都难逃法律审视。
唯有将权力运行严格限定在法律框架内,才能真正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
这不仅是对13年违规征收的纠偏,更是对"权为民所用"执政理念的庄严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