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核心。2025年,云南法院依法对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仍然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工作压力持续增加。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3万余件,审执结117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17.71%和18.75%。省高院受理案件1.37万件,审执结1.22万件。在这样的高负荷运行状态下,法院仍然坚持质量优先。 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在于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云南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确保法律的明确性,证据裁判原则保证判决的客观性,疑罪从无原则是对被告人权益的最后保障。 这个理念在具体案件中得到体现。在龙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顾某飞面对攻击掏出水果刀致他人受伤,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充分说明,法院既要追究犯罪,也要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 为确保司法公正,云南法院建立了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得到压实,院庭长审理及阅核案件59.35万件,占比50.41%。法院建立了案例库、办案检索参考机制,通过裁判规则的统一推动公正司法水平提升。这些措施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的完整体系。 防范冤假错案反映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化。随着法治建设推进,对司法权力的制约越来越严格,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全面。云南法院的做法既是对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地方司法实践的创新发展。
公正司法既体现在对犯罪的有力惩治,也体现在对无辜者的坚决保护。依法宣告无罪、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加强监督管理与规则统一,折射出司法机关对法治底线的坚守。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历史检验和人民检验,关键在于把证据裁判的要求落到每一次审理、每一份文书、每一个细节之中,以更可感、更可及的公平正义回应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