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秦岭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系统敏感脆弱。近年个别人员以“探险”“穿越”为名进入限制区域,带来火灾隐患、环境破坏、干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风险。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欠薪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民生领域仍存侵害行为和治理短板,亟须用法治手段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原因:一上,户外活动热度上升叠加社交平台传播效应,一些“网红路线”被追捧,个别人法律意识不强、规则观念薄弱,甚至以组织化、牟利化方式带队进入禁限区域,增加监管难度。另一方面,生态保护具有跨区域、跨部门特征,秦岭跨省市联动、峡谷河流上下游协同、调水工程水源地保护等,都需要信息共享、证据互认、执法司法衔接上形成合力。民生领域涉及未成年人监护、学校与家庭教育衔接、劳动关系规范、公共设施建设等多个环节,一旦出现监管空白或责任落实不到位,侵权更易发生并外溢成风险。 影响: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力度与精准度,直接关系生态安全底线和社会治理效能。数据显示,2025年陕西围绕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依法刑事起诉53人、办理公益诉讼74件,发出对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管理秩序行为从严处理的信号。通过推进秦岭七省市检察保护协作,协同强化晋陕大峡谷检察保护,并开展跨域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工作,有助于把“各管一段”的碎片化治理,转向“同题共答”的联防联治,提升生态风险预警和处置效率。,围绕野生鸟类保护开展专项行动,也更表明依法守护生物多样性的态度。 在民生保障上,陕西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1780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615人,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人,体现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依法规范并重。保护与矫治并行上,协同建成观护基地53个,制发督促监护令448份,开展法治进校园901次,推动“惩治—教育—矫治—保护”形成闭环;西安检察机关督促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并帮助4人就业,体现依法保护与促进回归社会并重。对妇女权益、劳动者权益、老年人与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障也在加强: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人格尊严等犯罪698人,办理母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71件;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件,追索欠薪367万元;支持诉讼困难群体提起民事诉讼848件;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215件,体现以法治回应群众关切、以公益诉讼推动公共利益保护的治理思路。 对策:从实践看,秦岭生态保护需要以“严惩违法+修复治理+协同联动”构建长效机制。其一,聚焦打击组织化、牟利化违规穿越行为,强化对禁限区管理规定的司法保障,推动形成“不敢越、不能越、不想越”的共识。其二,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鉴定评估、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执行等环节形成标准化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与修复成效。其三,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对管理漏洞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监督推动,促进“管理在前、处置在早”。 民生领域治理则需要“依法惩治+预防治理+综合保护”并进。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应持续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和社会保护责任,推动督促监护令、观护基地、校园法治教育等措施制度化、常态化,把预防关口进一步前移。针对欠薪治理,应强化与人社、住建等部门协同,推动线索共享与执行联动,提高追索效率。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母婴权益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公益诉讼应继续起到推动整改、补齐短板作用,促进公共空间更友好、更安全、更可及。 前景: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在报告中提出,2026年将以更实举措促进高效能治理,协同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并持续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可以预期,随着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健全、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持续加大,以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生态安全屏障的法治保障将更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权益保障与弱势群体权益救济也将更精准、更可持续。面对新型犯罪与网络空间治理等新课题,检察机关将更强调数据赋能、协同治理与风险预警,以更高质量的司法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
陕西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和民生权益维护上的实践表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也要顺应治理需求变化,在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更主动作为。通过跨区域协作、多维度保护、系统化治理,陕西检察机关正为建设更安全、更宜居的三秦大地提供法治支撑,其主动担当值得肯定,对应的探索也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