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博物院因为怎么处理已故收藏家庞莱臣后人捐赠的书画而闹出了大事。事情的关键在于,院方是不是按规矩鉴定这些作品,还有庞家的知情权和权益有没有受到保障。 2025年6月,庞增和的女儿庞叔令在查南京博物院的藏品记录时发现,1959年父亲捐的137件古画里有5件不见了,其中有一张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博物院回话说这5件是“伪作”,已经按规定给别人了。庞叔令很生气,说他们家捐的都是好东西,很多都成了镇馆之宝,南京博物院私自认定仿作并处置的做法损害了家族声誉。2025年11月,庞叔令把南京博物院告上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说出这些画的下落并还回来。 要是看看这事儿的时间线,你会发现这个鉴定和处理的过程差不多跨越了半个世纪。1961年11月,文化部组织了专家组去看南京博物院的藏品,张珩、韩慎先和谢稚柳三位专家在记录里写得清清楚楚:“江南春图卷,伪,一般。”1964年6月,王敦化等三位专家又鉴定了一次,还是认为是假的。到了1986年,文化部发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南京博物院就开始琢磨怎么处理那些达不到标准的东西。 1997年4月,他们向江苏省文化厅打了报告,想把这批画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后来批下来了。1997年5月,《江南春》图卷就被拨到了文物总店。2001年4月,有顾客花了6800元把它买走了。最让人无语的是,从60年代被鉴定成假的一直到90年代开始处理,再到2001年卖出去这个过程中,庞家人压根就没被通知过一声。 双方在法庭上主要争论两个问题:一个是院方处理这些“仿作”合不合规矩;另一个是捐画的人和他们的继承人是不是应该知道这些事儿还有优先把画拿回来的权利。律师尹志军说,博物馆要处理东西得先告诉捐的人一声,如果真要卖也得先问过原捐的人愿意不愿意收回去。他觉得这不仅是尊重感情,也是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 南京博物院那边请的律师张涵就搬出法律规定说事,说一旦东西交到博物馆手里所有权就归国家了,法律也没规定国家要给原来捐的人把东西退回去。他们还说整个处理过程都严格按照当时的规矩来办的,相关文件也都在那里摆着呢。 这事儿暴露出咱们国家博物馆在管捐的文物这块儿制度上有衔接不上的地方。一方面要按专家的意见科学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又得想办法别让捐的人吃亏。有专家说现在大家愿意把好东西捐出来越来越多了。要想留住这份心就得建立更透明更规范的管理制度。 现在国家正在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这件事正好给咱们提了个醒儿。业内的人建议可以在这几个方面动动脑筋:一是建立事先告诉捐的人的机制;二是把捐协议写得更明白点;三是弄个第三方来调解纠纷;四是把处理过程的文件管好方便查。另外对于有些特别有历史价值或者感情意义的东西哪怕是假的也可以用特殊标注或者专门展览的方式保留下来让大家看看它的文化价值。 文物捐赠就像是民间收藏跟公家机构之间的一座桥嘛。南京博物院这次纠纷不光是看他们咋处理个别的案子了。更是逼着咱们把管理制度得完善完善才行啊!以后要想管好博物馆就得建立一个清楚谁负责、流程规范又有温度的管理体系才行啊!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愿意把宝贝托付给咱们的好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