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所谓“商业机会”,为何成为行贿受贿认定的争议点 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招投标等领域,一些不法行为常披着“介绍项目”“提供机会”的外衣,通过利益输送换取项目承揽、评标倾斜或排他性交易条件;由于商业机会本身存在不确定性——收益也难以事先量化——个别当事人便借此辩称“只是正常竞争”“项目盈亏自负”,试图把权钱交易淡化为一般商业行为,从而规避刑事追责。争议的关键并不在于项目最终赚了还是亏了,而在于机会的取得是否建立在权力滥用和利益交换之上。
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公平竞争,公共资源配置的底线是公开透明。把“项目机会”当作利益交换筹码——看似隐蔽——代价却很高:不仅损害营商环境,也会反噬行业生态。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法治约束、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才能让机会回到市场规则之内,让竞争回归能力与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