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签合同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种是没有固定期限的,还有一种是到了某件事做完就结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其实就是双方定了个没说什么时候结束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就可以直接签这种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有这几种情况得签:要是一个人在一个单位连续干了十年以上;或者公司刚搞新制度、国企改制要重新签合同,这人在这儿又干了十年,还没到退休岁数;或者这人连着签了两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也没出啥大错,继续签合同的话。这就得注意了,如果公司一直不跟员工签书面合同超过一年,法律就把这当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要是问经济补偿的钱怎么算的?不管签的是哪类合同,这个标准其实都一样。法律上说,按照员工在公司干的年限算,每干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算的时候要是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资比当地平均水平高三倍以上,那就按三倍的标准给,但最多给十二年。 另外试用期也有讲究。像那种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可不是随便定的,而且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不能随便定一年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还规定,经济补偿的工资是按照员工该拿多少算的,包括奖金、津贴这些都是要算进去的。要是员工这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算;要是没干满12个月呢,就按照实际干的月数来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