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忽悠客户退保结果把客户害得不轻

前一阵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案子。兰某是个业务员,他忽悠客户退保,结果把客户害得不轻。季先生还有许女士夫妇都是这家保险公司的老主顾。兰某拿到他们的保单信息后,跑到家里去游说,说旧产品利息太低,新产品会计复利,收益更高,提议把原来买的10份保险全退了,改投两份新产品。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要是退保亏了钱他来赔。季先生和许女士夫妻俩听信了这话,把旧保险全退了,又把那两份新产品给买了下来。结果呢,兰某根本没兑现赔钱的承诺。他们后来才发现,兰某在推销的时候根本没说实话,比如把分红说成复利,还说交一年保费就没事。夫妻俩觉得兰某是在公司上班的人,所以这事就得公司负责。于是他们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庭审的时候,保险公司坚决不肯退保费。他们说这是季先生和许女士自己要退保的,损失得自己扛。他们还说,后来签的那两份新合同是人家自己看好了才买的。法院仔细看了看情况后觉得:兰某为了把保险卖出去,说大话骗人家退保赔钱、故意歪曲投保和退保的规矩;兰某是为了公司去推销的人,所以后果得公司担着;而且这说明公司在客户信息管理和人员培训上有问题;还有就是兰某这么做是在引导人家进行退保操作;所以公司在这件事上是有过错的。不过法院也说了:季先生和许女士明明知道退保会吃亏还去做了这事,说明他们也有点自作主张的意思;所以最后法院定的是让保险公司赔70%的损失。 至于后面签的那两份合同嘛:因为没送到客户手上也没经客户同意签字等等原因;所以法院就判了这两份合同无效或者解除;还让保险公司把钱退回去并赔点占用费。 最后判决结果下来了:被告保险公司得给原告季先生和许女士退掉之前退保产生的38427.49元损失;后面那两份新签的合同也认定无效;还要退保费并赔偿占用费。主审法官吴桐也提醒大家:保险公司做生意的时候一定要管好客户信息和员工;别总想着把合同寄出去就完事了;还要多做点回访监督工作。另外大家买保险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多查查资料提升自己的合规意识;别一听到人家说好听的就信了;要是碰到让人怀疑的宣传或者承诺内容的时候;可以打官方客服电话问问或者去店里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