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抵扣政策迎来新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约车等平台获取的电子普通发票,将不能继续作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抵扣凭证。这标志着实施四年的过渡性政策正式结束。2019年4月,为推进增值税改革,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首次被纳入抵扣范围,允许企业使用电子普通发票进行税额抵扣。该临时措施虽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也带来了监管难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葛玉御副教授指出,电子普票存在信息不全、真伪难辨等问题,容易导致虚开发票风险。此次调整旨在回归"以票控税"原则,强调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作为主要抵扣凭证。
税收政策的调整既是对经济新情况的应对,也说明了治理能力的提升;网约车电子普票抵扣政策的改变,不仅是抵扣凭证范围的调整,更是为了引导企业规范开票和交易管理。将合规要求落实到每张发票、每笔业务,既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改进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