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国内外环境也发生变化;在该背景下,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表明了在更高水平开放条件下,统筹国内生产与国际资源、兼顾安全与效率的考量。 从政策内涵看,这一部署并非单纯追求农产品进出口“数值上的平衡”,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优化,让贸易更好服务国内生产能力建设,使生产体系在开放条件下保持稳定预期,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理念变化,反映了我国对农业对外开放规律认识的继续深化。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结构出现积极调整。2025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3115.7亿美元,其中进口总额为2074.1亿美元,贸易逆差继续收窄。从品种结构看,谷物进口明显下降,大豆、油料等保持合理规模,棉花和部分畜产品进口更趋理性,蔬菜、水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仍具较强竞争力。这些变化既体现了国内产能提升的成果,也反映了消费结构调整与贸易政策协同带来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其关键在于:通过优化进口来源和品种结构,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价格与生产决策的冲击;通过稳定出口预期,引导优势产业向质量、品牌和标准升级,避免陷入低价竞争。 更重要的是,中央一号文件始终把稳住国内生产能力作为前提和基础。文件明确提出稳定粮食产量,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巩固大豆和油料产能,推动棉花、糖料等重要农产品平稳发展。在这一前提下,农产品贸易的定位更加清晰,即起到“调结构、稳预期、分风险”作用:在供给偏紧或结构性错配时,通过贸易调节缓解压力;在价格波动和外部冲击加大时,通过进口来源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分散风险。关键不在于短期“多进少进”的数量调节,而在于为国内生产主体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减少因国际波动而频繁调整种植和养殖决策的情况。 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还需要在政策执行和制度安排上继续完善。一是加强生产与贸易信息联动,健全供需监测、价格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地方和经营主体理性决策,避免“跟风扩张”与“集中收缩”。二是更好发挥金融和保险工具作用,将贸易波动与生产风险统筹纳入保障体系,提升主产区和重点品种的抗冲击能力。三是推动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在支持进口多元化的同时,减少对国内优势产业的挤压,避免政策信号偏差影响长期产能建设。 从长远看,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不是“以外补内”,也不是“以进代产”,而是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整体目标。一上,贸易通过竞争机制和标准约束,推动国内农业加快提质增效和产业升级,带动优势产品更好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稳固的国内生产能力,是参与国际市场、共享全球农业发展机遇的根本支撑。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体现的正是以国内稳产能为支撑、以高质量开放促提升的双向互动思路。
在全球农业格局加速重构的当下,中国选择的既不是封闭自守,也不是完全市场化,而是在探索一条更符合自身条件的路径——以稳固产能为基础,以开放竞争推动升级。这个制度安排既关系到14亿人的粮食安全,也为发展中国家应对粮食风险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当贸易与生产形成更顺畅的联动,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也将走得更稳、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