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给商品设计商标的手法越来越多,毕竟竞争很激烈嘛。不过有时候,这创意要是触碰到了历史文化的红线,就容易惹上麻烦。广东省东莞市有一家公司,注册了个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名字,它的法定代表人叫周瑜。因为这名字跟三国时期著名人物诸葛亮特别像,一下子就引起了大家的议论。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全国范围的食品和餐饮行业里,用“猪葛亮”或直接用“诸葛亮”做名字的公司有两百多家。 公司的周女士说,这个名字是她们自己想出来的,注册过程也符合规定,并没有想恶搞。她还透露说,公司打算节后停止经营并办理注销。不过这事儿已经不止是一家企业的问题了,它让大家开始思考商业注册制度怎么防住那些滥用历史文化遗产、破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关键是要判断“猪葛亮”这个商标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里说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北京知审律师事务所的金杰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商标可能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就不能用。用大家都知道的历史人物的名字搞谐音变体来注册公司或者商标,特别容易被认为有“其他不良影响”。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李泽瑞律师解释说,诸葛亮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代表着智慧和忠义,是个神圣的符号。“猪葛亮”只是改了一个字,就变成了跟“猪”有关的谐音词,这样很容易让大家产生不好的联想。这种做法不是为了尊崇古人,而是可能让诸葛亮的形象变得随便甚至好笑了。法律虽然没明文禁止用历史名人的名字注册商标,但有一条底线是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对于已经注册好的这类商标有没有办法解决呢?金杰律师说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如果审查发现是恶意注册或者确实有负面影响,机关就可以撤销。如果是企业字号的话,相关部门也能依据规定责令更改。 需要注意的是维权时要证明这些商业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而不是光说个人权利受损。李泽瑞律师补充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权益。不过能提起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死者近亲属才行。诸葛亮去世这么久了,很难找到活着的现代直系亲属去打官司起诉他的名誉权问题。所以还是通过行政申诉渠道反映情况比较可行。 事件出来后舆论很愤怒,觉得这种低俗谐音蹭热度的行为是对古人的不尊重。诸葛亮的后代已经站出来表达不满了。在舆论压力下,有些用了这个名字的企业都表示要主动改名或者注销了。这事儿也让大家重新想想什么样的元素不能用在商业注册上。 除了法律禁止的那些情况外,跟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姓名、民族情感、宗教情感相关的标志都要小心使用。这次“猪葛亮”商标争议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商业创新自由和文化敬畏、法律底线和伦理准则之间需要平衡的问题。 商业创新值得鼓励,但不能拿历史文化符号开玩笑、贬低它们。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审查机制是守住底线的保障。同时还要培养市场主体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意识和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自觉维护才行。 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会给以后的类似行为提供警示。希望全社会都能意识到做买卖要守着文化尊严和法律红线才行,这样才能形成既有创新又有文化底蕴和责任感的健康商业环境。 历史文化遗产是咱们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啊!它的尊严和价值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守护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