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5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审判案例。这次发布会既展现了行政司法监督的成效,也反映出当前行政争议解决中存的新问题。 从案件数据看,2025年普洱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9件,同比下降16.24%。该下降趋势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然而,案件结构中仍存在值得关注的现象。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中"一人多案""一事多案"情况多发,共计360件,占比超过五成。从涉及领域看,公租房租金管理、城乡建设、资源、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5类案件较为集中,合计305件,占比84.72%,这些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行政争议的高发区。 补偿赔偿案件频发且调解率低是另一个突出问题。全年受理行政补偿或赔偿一审案件共47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3.62%,审结39件,但无一件调解成功。这表明在涉及行政赔偿的纠纷中,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分歧较大,通过协商解决的空间有限。同时,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率有所上升,全市上诉率为32.84%,同比上升4.44个百分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多为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加之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金融等因素影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难度明显增加。 值得肯定的是,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持续提升。2025年该市行政诉讼一审结案33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50件,败诉率14.79%。与前两年相比,败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充分反映出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上的进步。 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中,陈某诉普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罚款及吊销许可证件案,涉及行政处罚程序的规范问题。该案中,民警代签《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后来虽然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作出撤销决定,但未向当事人送达,导致原处罚决定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最终被认定为重复处罚而被撤销。这个案例深刻说明,行政机关的文书送达并非简单的"文书传递",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缺失严谨的行政执法程序,不仅会导致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还会浪费司法资源,损害行政机关的执法严肃性。 墨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则反映了行政机关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管责任。该案中,某砖厂未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有关部门虽然作出回复,但实地走访发现复垦工作仍未完成。这类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保护,行政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能因为企业关停或其他原因就放松监管。 这些典型案例共同指向一个重要问题: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需要在程序、实体和监督等多个环节得到保障。行政机关不仅要依法作出决定,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仅要及时纠正错误,还要确保纠正行为的法律效力;不仅要处理具体事务,还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从司法监督的角度看,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败诉率的下降既反映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升,也说明司法监督的有效性在增强。然而,上诉率的上升和补偿赔偿案件调解率为零的现象,也提示我们行政争议的解决仍需多上改进。
减少行政争议不能仅看案件数量下降,更要关注权力运行是否规范、群众诉求是否得到回应。以白皮书为镜,将程序规范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完善全链条纠错机制,才能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