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永创新居家托养服务模式 三级联动破解重度残疾人照护难题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照护成本上升,残疾人家庭照护压力在不少县域地区更加凸显。

对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而言,照料常常呈现“长期化、全天候、专业性强”的特点,一旦家庭劳动力不足或社会支持薄弱,容易出现生活照护缺位、卫生管理困难、心理应激加重等问题。

如何把基本照护服务做在家门口、把民生保障落到具体家庭,成为基层治理中的现实考题。

江永县的探索,直面的是“有人需要、谁来照护、如何持续”的问题。

县域内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既面临日常生活技能不足、外出就医与采购不便等困难,也承受着情绪疏导、行为陪护、安全看护等隐性压力。

尤其在偏远村落,专业护理力量相对稀缺,家庭照护往往依靠亲属“硬扛”,一旦出现照护者年老体弱或家庭突发变故,风险随之上升。

针对这些痛点,江永县于2019年启动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对象制定专属照护方案,将生活照护、卫生保洁、技能指导等服务嵌入日常。

从原因看,项目能够在基层落地并形成稳定供给,关键在于以制度化供给补齐市场与家庭之间的空白。

一方面,居家托养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力量,把照护从“家务劳动”转向“规范服务”,提升了服务可持续性与可评估性;另一方面,以个性化方案对接差异化需求,避免“一刀切”导致资源错配。

比如在桃川镇石枧村鸭棚寨自然村,一户家庭中三名重度残疾人并有重度肢体残疾老人,托养前个人卫生状况较差,外出迷路等情况影响家庭与村庄日常秩序。

托养服务落地后,家政人员每月两次上门开展保洁、做饭与生活技能指导,家庭环境和生活状态明显改善,照护压力得到缓解。

项目带来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生活环境的改变,更体现在对家庭功能的修复与基层社会关系的改善。

以桃川镇大地坪村一户精神残疾人家庭为例,在此前完成居家无障碍改造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纳入托养项目后,居住空间更安全、日常起居更便利,家庭成员的心理负担也随之减轻。

对基层治理而言,居家托养通过常态化上门服务,形成对困难家庭的“持续关注”,有助于提前发现风险、减少突发事件,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

为确保服务“做得到、做得准、做得久”,江永县在对策上突出监管闭环与能力建设并重。

其一,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级统筹标准与流程,乡镇开展常态化巡查,村级及时反馈需求与问题,形成从需求收集、服务实施到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

其二,实施“双员培训”计划,聚焦护理技能、心理疏导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专业性与稳定性,逐步培育本地服务队伍,减少对外部资源的单一依赖。

其三,把托养服务与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就业指导和政策宣传等惠残措施协同推进,增强服务的综合效能,避免“只托养、不赋能”。

从成效看,任务完成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动员与服务供给能力。

2025年省残联下达江永县居家托养任务为23人,当地最终完成30名残疾人的托养服务,任务完成率达130%。

“十四五”期间,全县累计为160人次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托养服务,覆盖面与服务深度同步提升。

近日由县残联联合县纪委组建专项验收工作组赴桃川镇开展项目评估验收,经全面测评,各项指标达标并顺利通过验收,也释放出以监督促规范、以评估促提升的治理导向。

面向下一步,居家托养要在“扩面”与“提质”之间把握平衡。

一方面,应更精准识别高风险家庭与突发困难群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资源投向最迫切的需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与绩效评价,强化服务过程记录与回访机制,推动服务从“完成次数”向“改善效果”转变。

同时,可探索将心理支持、康复训练与家庭照护教育纳入服务包,提升残疾人自理能力与家庭照护能力,增强政策的长周期效益。

江永县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从问题导向出发,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完善、队伍建设等多管齐下,让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改善,充分诠释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这种做法启示我们,民生工作的真正温度,不在于宣传的声势,而在于实实在在的改变。

随着这一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有更多残疾人家庭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尊重,这也是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包容社会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