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虚拟货币市场波动剧烈,投资者损失惨重。2月5日,比特币价格自2024年11月以来首次跌破7万美元,最低跌至66835美元,24小时最大跌幅达9.74%。以太币、索拉纳币、币安币等主流虚拟货币价格随之大幅下挫,众多投资者在一夜之间账户缩水过半,部分甚至因此倾家荡产。另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突然无法登录、稳定币价格剧烈波动等乱象频频出现,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面对日益突出的虚拟货币风险,国家监管部门迅速行动。2月6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涉及的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同时规定,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该举措充分反映了国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定立场。 虚拟货币之所以风险巨大,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质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作为货币流通。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缺乏真实资产支撑,价格完全由市场投机决定,极易形成泡沫。一些不法分子借虚拟货币之名从事非法融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此外,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和跨境特性,也为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具有高度的一贯性和明确性。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2021年,国家再次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此次发布的通知,延续了这一政策立场,并在防范范围和处置力度上进行了全面升级,充分说明国家对虚拟货币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防范措施更加完善。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活动的蔓延,不仅直接威胁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还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性造成冲击。通过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国家有效堵住了这一风险源头,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一政策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有助于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和合法投资渠道,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应当充分认识虚拟货币的本质风险。所谓"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币圈财富神话,本质上是一场高风险的投机游戏,参与者往往血本无归。投资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被虚假宣传所迷惑,坚决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等相关活动。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金融安全事关重大。面对虚拟货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部门再次划清红线——既是对违法活动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有效保护。投资者应当保持理性认知,拒绝投机诱惑,才能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