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行业需求波动、产品同质化等压力下,出现了以低价换市场、降质保利润、虚假宣传引流等恶性竞争现象。表面上是价格战和流量战,实质是企业通过违法违规压低成本、扭曲竞争规则,最终伤害消费者权益、削弱产业创新动力,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十大重大案件,表明了用法治手段纠治恶性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从案件看,存在五类主要乱象。一是侵权假冒网络隐蔽化、链条化,通过"低价+仿冒"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商标权案——摧毁体系化制售假网络——直击利用侵权假冒推动低价竞争的顽疾。二是产品质量与认证环节失守,个别企业以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伴随虚假宣传,既破坏公平竞争,也放大消费安全风险。对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的查处,发出对"以低质换低价"行为严厉惩治的信号。三是认证服务市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风险。监管部门对CCC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撤销、暂停部分机构资质,堵住"认证失守—降质降价—恶性竞争"的传导链条。四是垄断协议抬高或扭曲竞争成本。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中,监管部门对四家企业罚没合计3.62亿元,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五是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多样化,包括直播营销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营销等。 从原因看,"内卷式"竞争由多重因素驱动。一是部分行业供给扩张快、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竞争焦点从技术和品牌转向价格与渠道。二是平台化、直播化营销降低进入门槛,放大了流量驱动下的短期逐利冲动,虚假宣传违法成本若偏低,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三是认证、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基础制度一旦出现薄弱环节,违法者便可能钻空子获利。四是个别领域仍存在"只看份额不看质量"的经营偏差,忽视长期研发投入与合规建设。 从意义看,整治"内卷式"竞争意义重大。对消费者而言,可减少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带来的权益损害;对企业而言,有助于稳定竞争环境,让坚持质量和研发的企业获得应有回报;对产业链而言,有利于推动资源向技术含量更高、管理更规范的主体集中;对宏观层面而言,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经济循环效率。 从对策看,此次案件体现"打击与规范并重、处罚与治理并举"的特点。一上,对侵权假冒、认证违规、虚假宣传、垄断协议等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另一方面,通过制度性治理补短板,例如对CCC认证机构全覆盖检查,强化源头把关。同时,监管也支持合规并购重组与优势互补。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体现出在守住公平竞争底线的同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协同与创新投入提升竞争力。 随着监管执法深入、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和制度治理同步推进,"低价低质、虚假引流、侵权假冒"等路径的生存空间将更收窄。市场竞争将更加强调质量、安全、创新和服务。未来监管将继续聚焦民生消费安全、平台经济治理、知识产权保护、质量认证公信力以及反垄断等重点领域,通过规则明确、执法有力、预期稳定,推动形成"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罚"的市场生态,促进企业把竞争重心转到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品牌建设上来。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既要有"铁拳"打击违法行为,也要有政策引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十大案件充分反映了这个平衡。通过精准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引导全社会形成共识:真正的竞争力来自于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而非低价恶性竞争。这对推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意义重大,也为广大企业指明了健康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