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界遗产保护体系日臻完善 全国首个保护联盟正式成立

问题:世界自然遗产包含着独特的自然景观与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是我国世界遗产资源富集省份之一,现有黄龙、九寨沟、四川大熊猫栖息地3处世界自然遗产,以及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总面积达1.6万余平方公里。遗产地保护的共性挑战主要于:生态系统脆弱且面临气候变化风险;旅游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集中;跨区域生态过程与物种迁移难以由单一行政区划完整覆盖;社区增收诉求与严格保护要求仍需更好统筹。 原因:近年来,四川在遗产保护中取得积极成效,一个重要原因是同步推进“制度供给”和“治理能力”。一上,以法治为牵引完善责任链条。新修订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明确世界遗产主管部门职责,深入压实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责任,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并强化违法惩戒,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应的市(州)配套细化条例,提升遗产地管理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以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提升规范化水平。四川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架构——省级设立世界遗产保护中心——配套专家委员会与数据库等基础支撑,推进边界数据化、事项清单化、流程规范化,形成“保护红线清晰、审批规则明确、巡护监测常态”的闭环管理。 影响:制度与治理手段更加系统,直接体现保护成效与社会效益的同步显现。四川省林草局在发布会上介绍,黄龙、九寨沟、峨眉山及大熊猫栖息地等核心遗产要素保存完好,生物多样性总体稳定,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社区协同发展逐步走出可持续路径,通过生态补偿、就业扶持、特色产业培育等方式,推动保护与发展的利益联结更加清晰,既夯实了保护的社会基础,也增强了遗产地治理韧性。对全国而言,四川的探索表明:世界遗产保护不仅是生态治理问题,也是公共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综合课题,既需要制度执行的“硬约束”,也离不开公众参与的“软支撑”。 对策:针对“系统性保护、整体性治理”目标,四川重点推进四上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框架。其一,依法保护更强调可操作、可追责。通过完善地方立法与监督机制、推行“一区一法”、制定缓冲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等措施,进一步厘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提升规则透明度与执行一致性。其二,规范保护更强调专业与数据支撑。建立世界自然遗产边界矢量数据库,明确遗产地内禁止事项,规范建设项目进入遗产地的审查审批流程,并以巡护执法与定期监测构建风险预警体系,把关口前移、将隐患消除早期。其三,协同保护更强调跨区域联动。四川与重庆、云南、贵州等省(市)林草主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组建全国首个世界遗产保护联盟,推动经验共享、技术协作与联合行动,为应对跨区域生态问题提供平台支撑。其四,联动保护更强调社区深度参与。通过政策宣讲、生态管护技能培训,引导社区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文创、农耕体验等绿色产业,推动形成“保护有收益、治理有参与、发展有方向”的良性循环。 前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世界遗产保护将从单点保护迈向更强的系统治理与区域协同。四川组建世界遗产保护联盟,发出清晰信号:面对跨区域生态过程与综合性风险,遗产地“各自为战”的治理方式需要升级为“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下一步,四川仍需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加强科学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提升对气候变化、地质灾害、外来物种等风险的综合应对能力;二是完善缓冲区与周边区域的统筹管控机制,推动保护目标与区域发展规划更好衔接;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参与与收益分配机制,让绿色发展成果更可感可及,以更稳定的社会基础支撑更严格的生态保护。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与协作平台高效运行,四川世界遗产保护将更具整体性、前瞻性和示范性。

从单一景点保护到流域综合治理,从行政壁垒到区域联动,四川的探索揭示了自然遗产保护的深层逻辑——生态安全共同体的构建,需要打破地理与利益的边界。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果的落实,这种集成创新模式或将为全球提供更多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