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最近上海奉贤区的一件事闹得可大了。2021年12月,一个一年级班级微信群里,A妈妈发了条消息,说有位男家长和B妈妈有点不一般。结果这消息一下子传开了,大家都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碰巧王某看到了这个信息,她发现群里B妈妈的备注和她班一个学生名字一样。她也没去核实一下,就把这张图转发到自己的微信群里了,群里还有差不多500人呢。她还配文说:“原来就是她。” 这下可好了,“第三者”这个标签直接贴到了李某的身上。这下可好,整个家长圈都在传,邻居群、小区电梯里也有人指指点点。 虽然后来有人指出只是名字相同而已,但舆论已经控制不住了。李某被弄得身心俱疲,最后决定用法律来维权,要求王某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她要求给她10万元精神抚慰金和6000元律师费。 王某在庭上承认自己错了,也愿意道歉,但是觉得金额太高。法官就问了两个问题:王某发图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还有就是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法官认为王某身为群主,明知内容没核实还发进去,主观上有明显过错。他还说:把截图发进500人微信群已经超出合理限度,让李某背上负面标签,名声受损。 所以法院判决王某在朋友圈和公众号连续7天发布致歉声明,还有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和律师费。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转发消息之前先确认一下真假吧。群主责任更大一些,一句玩笑话可能让别人受伤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大家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啊!网络世界可不是法外之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