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遏制城市无序扩张

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科学性、有序性直接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面对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无序扩张问题,自然资源部于2月28日发布了《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建立健全城市发展的制度框架,为新时代城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规范指引。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城镇因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及各类开发区等多种形式。该概念的核心意义在于,它将城市发展的潜在范围予以明确界定——既为城市发展留出必要空间——又防止城市建设无限蔓延。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在发布会上介绍,该办法通过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空间底线,为城市各类开发建设行为确立明确的约束条件。 办法的制定背景源于当前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传统的城市扩张模式往往依赖于大量新增建设用地,导致城市向外无序蔓延,耕地被不断蚕食,生态空间遭到破坏。这种"摊大饼"式的发展方式不仅浪费土地资源,也加重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新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扭转这一局面,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城市发展理念和方式的转变。 在具体规范上,办法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重要矿产资源富集区域等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区域。这些要求既保护了基本农田安全和生态环保,也防止了城市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盲目扩张,反映了科学决策的原则。 更为重要的是,办法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这意味着城市建设的土地消耗有了明确的量化限制。这一规定将直接改变城市发展的增长方式,推动从"向外扩张"向"向内提质"的转变。城市将更加重视对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通过城市更新、功能优化等方式,在既有空间内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该办法实施将促进城市走上集约化发展道路。集约发展强调用地规模的节约和利用效率的提升,要求城市在有限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实现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这既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也是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办法还通过划定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等,为市民保留了更多的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有利于提升城市宜居性和居民生活质量。 该办法作为试行文件,标志着我国在国土空间管理制度创新上的新探索。随着各地逐步实施,有关经验将为制度的更完善提供实践基础。同时,办法的推行也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多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政策效力的运用。

从"画边界"到"守边界",表明了发展理念和治理方式的进步。《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严格的空间约束,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划定边界,也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新空间。守住底线、盘活存量、提升品质,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