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李步云家属处确认,这位德高望重的法学泰斗已于本月21日与世长辞。李步云1933年出生于湖南娄底,196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师承著名法学家张友渔。这段求学经历为他奠定了深厚的学术基础,也使他得以接触到中国法学界最前沿的思想资源。 李步云的学术生涯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紧密相连。1967年,他进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工作,此后数十年间,他历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主编等职务。2006年,他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的荣誉称号,这是对其学术成就和学术地位的充分认可。 在中国法治理论发展的关键时期,李步云以其敏锐的学术眼光和勇气,在多个重大问题上率先发声。他首倡依法治国的方针,此主张后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理念。他坚定主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说明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他还勇于打破法学界长期存在的思想禁区,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理论观点,推动了法学学科的解放和发展。 李步云之所以被称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正是因为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能够突破思想束缚,以学者的担当精神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他不仅参与了我国多项重大法治事件,更重要的是,他见证并推动了这些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从法学理论的创新到法治实践的推进,李步云的学术足迹遍布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各个重要阶段。 李步云的学术遗产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他所倡导的法治理念、所坚持的学术精神,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他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论述,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提供了理论基础。他关于依法治国的思想,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李步云的逝世是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他一生将学术追求与国家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在关键问题上坚持原则、勇于发声。在深化法治建设的今天,更需要传承这种立足理论、服务实践、心系人民的法治精神,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凝聚共识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