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财政部刚出台了一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足足3600字,把越野车、执法车还有新能源车的配备标准给卡死了。那个“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专车”,特别显眼。以前那些“先斩后奏”的空子都堵死了,“国产+新能源”双指标成了硬性要求。现在《办法》的第二十六条列了个“负面清单”,凡是超编制配车、把车挂在别人名下、既拿补贴又开私车、把执法车私用、给车装豪华内饰、修车时夹带私货、违规处置车辆这九类行为,一旦触犯马上追责,“零容忍”写进了每一条。你得弄清楚几个小问题:只有专门用来保障公务活动的车才算公务用车,包括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这些八类车型。机要车是运机密文件的,应急车是抢险救灾用的,执法车是一线执法必须的,特种车是固定搭载检测设备的。越野车原则上不能配,但确实工作需要可以找省里批绿色通道,并且不能给领导干部当固定座驾。新车超过八年就能换了;要是还能用就接着开;真要提前报废也得走审批手续。 财政部最近又发了通知,要把公车改革后的“断头路”一次性打通。这次主要是盯着公务用车管理、中短途出差还有偏远地区下乡这三个新痛点。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用差旅费制度把这“最后一公里”给补上。补贴虽然已经发到手了,但怎么用、花多少得有新规矩。中央定调就是要“花钱有数、选车有规”,八个字划出了红线——“实事求是、厉行节约”。 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方式自己挑;出了市出了省一律先坐公交和高铁;支出标准不能松口,绝对不允许“开口子”把车改的效果冲淡。下一步财政部要盯着各地落实情况,确保新型制度建得快、转得稳、管得严。你还需要知道下一步动作:把公车改革配套制度纳入常态化监督范围,跟预算绩效、巡视巡察还有审计检查一起推进。 财政部还透露要滚动跟踪各地的执行情况。这次总共提出了九类违规情形进行说明:超标准配车、把车挂在别人名下、既领补贴又开私车、换车借车占车甚至收车、把执法执勤车固定给个人用、给车加装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费里“夹带私货”、违规处置公务用车以及其他违反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