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治理取得进展,但隐性欺凌成为新难点。
近年来,校园欺凌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教育主管部门多次部署专项治理,学校制度建设与法治宣传不断加强,传统肢体欺凌因可见性强、易留痕迹,发现和处置效率有所提升。
与此同时,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软暴力”方式更趋隐蔽,表现为社交孤立、冷暴力排斥、群体羞辱、匿名造谣和偷拍视频传播等,往往不易固定证据、不易被及时识别。
一些调研提示,中小学欺凌事件年发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且相当比例未进入正式记录和干预流程,治理链条在“发现—报告—处置—修复”环节仍有断点。
原因——隐蔽性叠加复杂性,导致“看不见、管不到、管不深”。
一是隐性欺凌具有碎片化、持续化特点,常发生在课间、网络社群或隐蔽空间,传统以肢体伤害为核心的识别经验难以覆盖。
二是学校层面在专业识别、风险评估、心理干预方面能力不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面对“关系排挤”“网络围攻”等情形时,容易误判为一般同学矛盾。
三是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施暴者背后存在监护缺失、亲子沟通薄弱、家庭冲突甚至家庭暴力等问题,家庭教育缺位使行为矫治难以形成闭环。
四是社会环境中网络匿名性、群体从众心理等因素放大了欺凌扩散效应,造成“线下—线上”相互叠加。
影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校园秩序形成长期压力。
隐性欺凌虽不一定造成外显伤痕,但其持续性和群体性容易带来更深的心理创伤,受害者可能出现焦虑抑郁、社交退缩、学业受挫等问题,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引发自伤自害风险。
对学校而言,若处置不及时,容易演变为舆情事件,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家校信任。
对社会治理而言,欺凌行为的低成本与低发现率会削弱规则意识,不利于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与文明行为养成。
对策——压实家长责任与完善制度工具并举,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全链条预防”。
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副校长龚卫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对施暴学生家长探索“强制家庭教育”措施,由法院或教育部门责令家长接受不少于4课时的专业指导,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家长履行监护与教育义务。
相关制度层面已有实践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此前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布意见,明确对拒不接受指导或经指导仍不履行职责的监护人,可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出现对多名欺凌者家长出具指导令的探索,显示该机制具备可操作空间。
在推进“强制家庭教育”之外,治理还需同步补齐三方面短板:其一,完善校园欺凌的界定与分级指引,推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可执行的认定标准,将肢体、关系、网络以及针对特殊群体的欺凌纳入清晰边界,并区分轻度、中度、重度等级,明确对应处置程序、教育矫治和转介要求。
其二,提升学校识别与处置能力,建立教师培训与案例库,完善学生匿名报告、家长沟通、证据留存、心理评估、同伴支持与纪律处分衔接机制,确保“发现得了、报得上去、管得下来、修复得好”。
其三,健全社会化支持网络,对存在家庭结构性困境的个案,推动教育、民政、妇联、司法、社区等力量联动,提供家庭辅导、心理服务与必要的社会救助,避免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为短期培训即可解决。
前景——从专项整治迈向常态治理,关键在于形成责任闭环与数据闭环。
随着教育部持续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司法机关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不断完善,各地有望在执行主体、适用条件、课程标准、评估方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提升制度可落地性。
下一步值得关注的是:能否建立更高质量的校园安全数据记录与复盘机制,提高事件进入干预流程的比例;能否以更严格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平台治理,减少网络欺凌的传播空间;能否在校规校纪、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与心理健康教育之间形成联动,使预防工作前移、常态化。
校园霸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法律“硬约束”,也离不开教育“软引导”。
在隐性霸凌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唯有精准识别、分级干预、责任共担,才能为青少年营造更安全的成长环境。
这场关乎未来的守护行动,需要全社会持续投入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