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与家庭结构变化叠加,养老服务需求呈现规模扩大、类型多元、层次分化等特点。
现实中,城乡、区域之间养老资源配置不均衡,部分基层机构设施老旧、服务能力不足;居家养老“想要的服务”与“能得到的服务”存在落差;医养服务衔接不畅导致老年人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需求难以充分满足;同时,农村留守老人增多、互助照料力量不足,使养老服务短板在基层更加凸显。
如何让老年人就近享有可负担、可持续、可获得的服务,成为民生领域需要系统发力的重要课题。
原因—— 一方面,云南山地高原地形占比高,人口分布相对分散,县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组织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养老服务长期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重机构、轻社区”的倾向,专业人才供给、长期护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等体系性能力相对薄弱。
随着老年群体对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等服务的需求上升,单一供给模式难以覆盖差异化场景。
此外,土地、资金、税费优惠落实、金融支持、智慧化支撑等要素保障,决定了养老服务从“点上改善”走向“面上提升”的速度与质量。
影响—— 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影响家庭照护负担、劳动参与和社会稳定。
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利于兜牢困难老年人基本保障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带动健康、康复、护理、适老化改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就业增量与消费新空间;也有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力量协同,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更可持续。
对云南而言,依托生态与气候优势,发展康养旅居服务,还将为区域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
对策—— 围绕上述问题与需求,《实施意见》以“网络更健全、供给更适配、保障更有力”为主线提出时间表与任务书:到2029年,全省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网络更加健全,供给与需求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形成更成熟定型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织密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县域统筹能力。
文件提出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提质改造,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县域资源高效利用;推进乡镇敬老院分类改革,鼓励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将剩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多元化服务;同时,加快村(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互助性养老站点建设,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让服务触达“最后一公里”。
二是构建多元供给体系,突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格局。
云南将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上门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并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在社区端,大力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扩大社区养老有效供给;在机构端,完善公办机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建设施,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行动,以规范化、精细化推动服务质量整体上台阶。
三是加快医养结合,提升健康养老保障能力。
文件明确深化“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推动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全覆盖,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签约合作。
通过机制衔接与服务协同,强化慢病管理、康复护理、急救转诊等环节,为高龄、失能、慢病老人提供更连续的健康服务链条。
四是夯实农村互助养老,补齐基层短板。
云南将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推进邻里互助;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低保对象、留守妇女等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
此举既回应农村分散居住实际,也通过社会支持网络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五是促进事业与产业协同,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文件强调强化政府主导,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确保基本服务可及;同时激发市场活力,依托资源优势打造“七彩云南·康养福地”品牌,支持养老机构拓展旅居服务;鼓励社会参与,深化拓展“银龄行动”,推广“云尚有你·银龄彩云南”品牌,发展助老志愿服务,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管理制度,推动多元主体共建共享。
六是强化要素保障,打通“落地”关键环节。
在土地空间方面,按每100名65岁以上老年人3张床位的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养老设施用地或增加空间安排;在政策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落实税费减免和水电气热优惠,鼓励对社区养老机构减免场地租金;在人才方面,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在金融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数字化方面,推进智慧养老,加快老龄智算中心建设,搭建全省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配置养老机器人、多功能护理床等设备,以科技提升效率与安全。
前景—— 随着改革举措逐步落地,云南养老服务将从“补短板”转向“提质量、强体系”,在县域统筹、社区供给、医养协同、农村互助等方面形成更可复制的经验。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将推动兜底保障更精准;“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将提高居家照护可得性;医养结合的制度化推进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连续性;而智慧平台与标准化评定的深化,将促进养老服务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此同时,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有望与民生保障形成良性互动,既满足多样化需求,也为区域发展注入新动能。
云南省这份实施意见的印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
从城乡一体化布局到医养深度融合,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到智慧技术创新应用,全面系统的政策设计为老年人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将不断完善,广大老年人将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安享晚年将从美好愿景逐步成为生动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