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宣布春节集中销售期结束后全域禁售烟花爆竹 强化安全与环境治理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浙江省湖州市近日发布通告,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这也意味着湖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销售工作正式结束。根据通告安排,春节期间全市设置了为期九天的销售窗口期,为2月10日至2月18日。期间,全市24家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按规定开展销售。截至2月18日,各零售点已完成证件注销及剩余货物回收等工作,随后进入禁售阶段。

从季节性管控走向常态化治理,湖州的做法折射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式的变化。当传统年俗与现代安全标准发生冲突时,政策既需要明确果断,也离不开细致周全的执行安排。湖州的实践提示,只有在政府主导下,推动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才能在“禁”与“导”之间找到更可持续的平衡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