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河湖治理长期面临多重矛盾叠加:一些区域水污染成因复杂、历史欠账较多,黑臭水体反复、管护薄弱等问题容易“治标不治本”;同时,流域性水问题往往跨区域、跨部门,若缺少统筹,治理容易碎片化;在城市更新、产业发展加速背景下,水生态承载压力增加,如何在“保水质、保安全、保生态”的同时释放水资源综合效益,成为地方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题。
原因——从各地实践看,难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责任链条不够清晰时,任务容易层层衰减,出现“有人管但管不住”的情况;二是治水需要工程、管理、执法、运营等多环节联动,单一部门难以完成闭环;三是公众参与不足时,监督与维护缺乏持续动力,治理成果易被新的污染源和不当行为抵消。
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关键在于以制度化方式压实责任、以协同机制提升效率、以改革创新拓展治水空间。
影响——此次汇编集中展示全国59项经验做法,释放出从“阶段性攻坚”向“系统性治理”升级的政策信号。
广东入选的4个案例具有代表性:一方面体现以河湖长制为牵引,把治水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另一方面强调从单纯改善水质向打造幸福河湖、水经济转化、生态价值实现等更高层次迈进,为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流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样本。
对策——广东入选案例从不同维度给出可复制的治理思路。
其一,突出压实责任、强化统筹。
中山市以“河长领治”为核心,构建“河长+治水”工作体系,把水污染治理纳入城市发展全局中统筹推进,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管理,推动一批黑臭河涌实现面貌改善,带动沿河环境、产业和人居品质同步提升。
其启示在于:治水要有“牵头人”、也要有“责任链”,更要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同频共振,避免各自为政。
其二,突出开门治水、社会共治。
广州市海珠区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围绕全民参与理念,深化“河小青”志愿服务行动,形成巡河护河、问题反馈、宣传倡导相结合的参与体系,并将志愿行动与城中村改造提升等中心工作结合,探索面向社区场景的常态化护河机制。
其启示在于:公众参与既是监督力量,也是治理增量,通过组织化、项目化的参与方式,可以把“临时热情”转化为“长期行动”。
其三,突出改革创新、价值转化。
江门市立足水资源禀赋,借助全域水经济试点契机,探索水权、河权、河湖生态产品交易以及融资机制等路径,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并在项目牵引下盘活碧道、工业遗址与水库等资源,带动滨水经济发展。
其启示在于:治水不仅是成本投入,也可以通过制度创新与产业导入形成可持续的运营逻辑,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其四,突出以水塑城、产城融合。
佛山市三水区坚持“碧道+”思路,在河湖长制框架下提升水岸生态品质,并以铁人三项赛事为切入点打造“碧道+体育”特色场景,带动文旅消费与城市活力提升,探索生态赛事与文旅经济联动的发展路径。
其启示在于:良好水生态可成为城市品牌与产业集聚的“底色”,通过场景化运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前景——面向下一阶段,河湖长制将更强调全流域系统治理与精细化管护:从污染源头治理到河湖空间管控,从工程治理到长效运营,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
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数字化监管与公众监督渠道持续拓展,地方有望在“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协同推进中形成更多可推广的经验。
与此同时,各地仍需警惕重建设轻管护、重短期效果轻长期机制等风险,持续补齐污水管网、面源污染控制、基层管护力量等薄弱环节,确保治理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
从攻坚治污到人水和谐,广东四地的实践表明,河湖治理不仅是生态命题,更是发展命题。
当一条条河流重现清流,一座座城市重获水韵,其背后折射的是治理理念的升级——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创造”。
这或许正是生态文明时代留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保护与发展从来不是单选题,而是需要以创新思维书写的综合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