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规:给住宅楼盘的车位销售定下规矩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起发了个通知,主要就是要给住宅楼盘的车位销售定下规矩。从3月17日开始,新规正式生效。大家知道吗,这个政策的核心是要优化含住宅类商品房的车位销售行为,明确规划配比内的车位(库)不能卖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这个新规把住宅配套车位的销售分成两个阶段来执行。第一阶段呢,开发企业拿到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后,就能把不超过3个的车位卖给同一套住宅的业主。第二阶段呢,就得满足一些准入条件,比如说拿到预售许可或备案满一年,或者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满一年。 另外啊,这个新规还规定了几个预留车位的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备案满一年的项目,开发企业要把不少于5%的车位预留下来;而首次登记满一年的项目呢,就得把不少于2%的车位留出来给那些还没买车位的业主用。 剩下的这些可售车位和预留车位都要公示在建筑区划内的显著位置上。公示期结束后还没卖出去的那些车位呢,就可以随便卖了。还有多业态开发项目的业主买车位的时候也不会受业态的限制。 大家看出来没?这个政策就是要让大家更方便地买到自己心仪的车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