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湘阴县人民法院最近判的一个离婚官司,把自媒体账号这种虚拟财产该怎么分说清楚了。随着数字经济越来越发达,大家都很关心网上那些东西到底算不算钱,能不能像房子、车子那样分。案子里那个段某,当初就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注册了个平台账号,天天直播、发文章,最后攒了一百多万粉丝,还赚了不少钱。 2024年,段某和他老婆艾某感情实在过不下去了,就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要求离婚。两人对账号到底归谁所有、能值多少钱有很大分歧。法官仔细看了看《民法典》里关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觉得这个账号已经不是单纯的数字记录了,它通过吸粉、卖货能带来实打实的收益,完全符合财产的特征。既然是在两口子还没离婚的时候注册的,那这个账号的价值肯定就是夫妻两人共有的。 具体该怎么分呢?法官考虑到这账号和段某的个人形象、才艺特长是绑在一块儿的,要是强行把使用权给切了,不光段某自己很难再好好运营,账号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找专业机构一评估,这个账号的市场价值差不多一百来万。最后法院决定,账号归段某使用,但段某得给艾某补上评估值40%的钱。艾某一开始不服气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看了一审的判决觉得没问题,就维持原判了。 这个判决挺有示范意义的。第一是告诉大家,只要能赚钱的账号都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第二是给了大家一个参考办法——先找专业机构作价评估一下再给钱;第三是给了那些正在琢磨怎么立法的人一个现成的例子。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靠搞自媒体养家糊口,这是当下很普遍的情况。不过因为法律条文有时候写得比较笼统,具体怎么算钱、怎么定规则还得一步步摸索。湘阴法院这次没光看表面,而是结合了粉丝数、流量数据这些实际情况来定补偿比例。这事儿不光解决了这一对小两口的纠纷,还为以后保护大家的数字资产提供了很好的样板。 数字时代变化太快了,未来我们肯定会遇到更多类似的问题。怎么在保护大家财产权利的同时又不破坏网络环境?这肯定是未来立法和司法要重点考虑的地方。这次判决就是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种新问题上迈出的一大步,以后大家再有类似的纠纷就有章可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