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布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通告

大家都知道清明节快到了,清远市人民政府把一份防火通告给发出来了。这是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公告要求在2026年清明节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安全。先来看看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吧。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这些行为:烧纸钱、烧香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烧黄蜂、熏蛇鼠;炼山、烧杂等等。 接着说说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的后果吧。根据国务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并规定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在这个时期内,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任何违反条例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以2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3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如果构成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的话,就会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提倡文明祭扫,让清明更清明。虽然有传统习俗,但是大家可以选择更环保和安全的方式表达思念。比如敬献鲜花代替香烛纸钱,植树绿化让生命延续,踏青遥祭缅怀先人。 这个节日不仅是追思故人的时候也是传承家风和弘扬美德的时候。我们鼓励大家尊重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而不是厚葬薄养;保持节俭和环保的态度;选择低碳出行和环保祭扫方式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报警并在安全情况下进行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该马上拨打110或12119电话报警。 这次通告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给大家知悉,这个信息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应急管理部参与。感谢大家阅读! 编辑:卢蕴琪张洁雯 校对:黄永聪 二审:谭清梅 三审:曾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