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福建莆田发生的事情确实让人心疼,两个初中生下车去扶老人,结果反而要赔偿22万元。这种事情怎么让人想得通呢?交警把责任判得那么严,还说这是无接触事故,意思就是车没撞到人也要负责。其实就是这两名女生未满16岁骑电动车,还有一些违规行为。这两位老人家属居然还要索赔22万,这么高的数字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好在最后原告撤诉了,女孩的妈妈也把动态删除了,说不再占用公共资源了。但是这个案子留下了很多问题,比如撤诉到底是因为舆论压力还是私下和解?还有就是如果下次发生在没有监控的地方,会不会再次出现类似的索赔呢?其实这个事件反映了社会对“好人法”的期望,希望制度能保护那些善良的人。让人们知道扶人不是件坏事,而是一件好事。这次案子虽然过去了,但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次遇到摔倒的老人和伸出援手的少年时,他们能不能不再面对这个巨大的赔偿问题呢?时间会给我们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