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对绝症患者开致命的药

凯西·霍赫尔州长现在正在被一项关于医疗援助死亡的法案给难住了,这个决定到底该怎么做呢?到了年底,这个医疗协助死亡的法案正等着霍赫尔州长来拍板。这个法案要是通过了,医生在病人要求的情况下,就可以给那些精神正常的绝症成年人开致命的药。这个话题从2015年就开始吵了,一直在吵。六月份法案在两院都通过了,现在就等着州长签字或者否决。 患者权利行动基金的负责人杰西卡·罗杰斯是坚决反对这个法案的,她觉得这个法案就是把病人给抛弃了,完全没有给他们应有的照顾。她还提到了科罗拉多州发生的一个事儿,那里有个女性本来是有希望治好的心理问题,但因为类似的法律被开了致命的药。 也有一些人支持这个法案,他们觉得这个能给临终关怀多一个选择。“大家觉得这是宗教问题也挺正常,”有一个支持者说,“但没人必须要用这个嘛。”霍赫尔州长也知道这个决定有多复杂,她九月份的时候说:“接下来这段时间到年底,这个决定会非常难搞,”她说,“我会认真对待,然后给出正确的选择。” 她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把这个法案签了或者是给否决了。这个法案要是通过了,纽约州的公共卫生法就得改一改。它规定那些精神正常、绝症晚期的成年人能要求给自己开药,然后自己吃下去把生命结束得安详一点。里面还有一些严格的保障措施和监管要求。 主要的规定有这么几点:首先必须得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得是纽约州的居民;得被诊断出六个月内会死;得能做出自愿的决定;而且必须是本人提要求。 流程方面也挺麻烦的:得有一次口头要求和一次书面要求,还要两个见证人签字。见证人不能是亲戚或者有照顾责任的人。 主治医生也有责任确认这些情况还有患者的决策能力;要确保患者知道有哪些风险和其他选择;还得找咨询医生来帮忙确认一下。 如果医生觉得患者判断力不行,就得找心理健康专家来看看。最后还要给患者一次机会撤回要求,并且把所有的步骤都记在病历里。 咨询医生的职责也不轻松:要独立验证一下这些情况还有能力怎么样。如果有医生怀疑患者判断能力不行,那就得做心理评估了。如果最后证明判断能力不行就不符合条件了。 药必须自己吃下去不能打针或者让别人喂下去。 保护措施方面倒是比较宽松:提供服务的人不会有什么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医疗工作者也没有义务非得参加;有宗教或者道德方面反对意见的机构可以不让在自己的地方搞这事儿,但必须告诉患者并帮忙转移。 法律上也给解释了一下:这种行为不算自杀或者谋杀;人寿保险也不能因为这个就不给赔;遗嘱或者合同也不会因为这个受影响。 医生还要记录患者的要求和评估结果;卫生部门要收集数据定期发布报告。 其他条款还包括药没用完得安全处理掉;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绝症而不是医疗辅助死亡。 这就是那个大概的情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