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成果 去年纠正违法行政案件4500余件挽回损失6.4亿元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在规范涉企执法中的监督成果,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承诺。

从监督数据看,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达6.4亿余元,这说明违规执法问题仍然存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害。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乱"现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结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等多个方面。

其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在追求执法效率或地方利益时,忽视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甚至出现了"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不规范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这些违规执法行为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多维度的。

首先,直接损害了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导致企业资金被冻结、资产被查封,严重影响企业的流动性和生产能力。

其次,不当的失信惩戒措施使企业信用评价受损,进而影响企业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再次,这些问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性、多层次的监督对策。

一是精准聚焦,确保监督有的放矢。

检察机关将监督重点锁定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具体问题上,通过靶向监督实现精准纠治,避免了监督的泛化和低效。

二是强化督导,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实地督办,赴湖南、河南、广东等地指导工作,同时指导各地认真核查案件线索,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创新手段,运用数字技术提升监督效能。

检察机关推广浙江杭州、温州、江苏苏州等地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杭州市检察院构建的"涉企信用体系建设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排查问题线索330余条,推动9家民营企业恢复信用,充分体现了数字赋能的实际效果。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专项监督。

贵州、山西、江苏、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重点领域开展"小专项"监督,贵州省检察机关针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焦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截至去年11月共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件850余件,有效破解了涉企行政执法司法的堵点难点。

从前景看,检察机关的这些举措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大数据监督模型的推广应用,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将不断提升。

随着各地特色专项监督的深入推进,涉企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水平将持续提高。

这些工作的开展,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形成了保护企业、规范执法的良性循环。

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上是法治能力与治理水平的竞争。

以行政检察监督推动涉企执法司法规范,既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权力运行边界的再校准。

把专项行动中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制度清单、把个案纠偏转化为机制完善,才能让企业敢投、愿干、能发展,在稳定预期中释放更强创新活力与增长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