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长三角探索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新路径

问题:企业加快“走出去”——法律风险随之上升 当前——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正由单点投资逐步延伸至研发、生产、供应链、渠道和资本运作等全链条;另外,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加快,地缘政治影响上升,合规审查趋严,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境外融资、跨境并购、海外用工与税务、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的法律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些企业部分市场还面临同质化竞争加剧、合规投入不足等问题,带来合同履约风险、监管处罚、资产保全及争议解决成本上升。“能出海、出得去”与“走得稳、走得远”之间的差距,亟需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加以弥合。 原因:外部环境复杂叠加内部能力短板,规则对接成为关键变量 与会专家指出,企业海外风险来源更加多元: 一是规则层面,国际经贸、金融监管与数据治理规则持续迭代,部分领域标准碎片化,合规成本随之上升; 二是管辖与救济层面,跨境交易往往涉及多法域适用,争议解决路径选择更复杂,跨境破产、资产追索与执行协同难度加大; 三是经营层面,企业从“产品出海”走向“产业链出海”,管理半径扩大,对国别法律查明、合规体系建设、合同管理与证据留存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服务供给层面,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信息不对称仍然存在,企业对国别营商环境的动态研判不足,容易在把握商业机会时低估法律边界与合规约束。 影响:涉外法治成为开放型经济的“基础设施”,也关系国际规则塑造能力 与会人士认为,涉外法治不仅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支撑。一上,健全涉外法治有助于提升企业应对跨境争议、合规审查及突发政策变化的能力,降低非商业因素对经营的冲击,稳定海外预期与投资信心;另一方面,金融等关键领域的规则衔接与制度设计,直接影响跨境要素流动效率与资源配置水平,关系到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经济中心等功能提升。实践表明,司法裁判、仲裁机制与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有助于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基础上提供更可预期、更具说服力的制度供给,从而在国际规则对话中增强影响力。 对策: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完善“服务+规则+数据”协同体系 本次研讨会期间,长三角涉外法治实践基地揭牌,《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2026年版)发布,显示出以平台化、体系化方式提升涉外法治供给能力的方向。与会专家建议从以下几上着力: 一是加快构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围绕企业“出海”全流程需求,提升国别法律查明、合规培训、合同范本与风险提示、争议解决与执行协助等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产品。 二是以制度型开放提升金融法治供给。推动开放从要素型向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为核心的制度型转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离岸债券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制度设计,提高制度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三是建设高能级国际法律服务平台。推进国际化法律服务集聚,完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衔接,提升仲裁、调解与司法协同效率,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稳定的法治保障。 四是强化风险数据库与动态研判能力。构建真实、动态的国别营商风险数据库,覆盖合规、制裁、税务、劳动、环保、知识产权、金融监管等维度,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与预警服务。 五是引导行业良性竞争与合规经营。针对部分市场的低价竞争、合规缺位等问题,推动形成更清晰的合规指引与底线约束,帮助企业在规则框架下提升竞争力,避免“以短期代价换长期风险”。 前景:长三角合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有望形成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与会人士认为,长三角开放型经济程度高、金融资源集聚、法律服务机构密集、涉外商事纠纷类型丰富,具备在涉外法治研究、规则对接与实践创新上先行先试的条件。随着企业全球化布局持续深化,涉外法治需求将从“个案应对”转向“体系治理”,从“单一争议解决”转向“合规+风控+救济”一体化。未来,如能在跨境破产协作、金融监管协同、数据跨境合规、国际争议解决平台建设等领域持续推出制度成果,并形成区域协同的服务网络,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塑造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在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背景下,涉外法治既是盾牌也是桥梁。此次研讨会为长三角区域联合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也体现出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持续力度。当法律服务能力与企业出海需求形成更有效的衔接,“走出去”的步伐将更加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