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张女士,在2012年发现户口本上多了个13岁的儿子。这事本来就很奇怪,因为张女士早在1995年就做了绝育手术,不可能有孩子。她就去医院调病历看,结果发现2012年在洛阳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生孩子的那个产妇,名字、身份证号全跟她一模一样。张女士赶紧报警。 调查发现,真正生孩子的是张女士的老公在外养的小三。老公当年带着小三去医院办手续的时候,把老婆的身份证给交上去了。所以医院那边的出生证明上,“母亲”一栏填的就是张女士。面对证据,张女老公承认有婚外情和私生子,但说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医院那边也承认了自己的问题。他们在办出生证明的时候没认真核实身份,只看了证件就办了。现在他们打算先把错误的证明撤了,等手续齐全了再重新办。公安局也说了,当年办户口时人家提交的材料都符合规定,但如果以后证明被撤了或者无效了,户口也得跟着注销。 警方现在正在查张女士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有没有别的问题。张女士还把老公告上了法院,控告他重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还跟别人结婚。这就得看他有没有和那个女的以夫妻名义长期住在一起。 这件事不仅仅是两口子打架那么简单。它提醒我们,医疗和户籍这些关键服务窗口得把人证核实工作做好。还有就是咱们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很严肃的事儿,谁想偷偷摸摸违法都不行。最后也说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也得跟上了。 现在案子还在查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