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法治基石给筑牢了

2017年7月,张竣杰等四名被告因为牟利,跑到国外找有漏洞的网站服务器下手,他们用技术手段在里面放木马,拿到控制权之后就把带有赌博关键词的链接往上传,好让那些广告在搜索的时候更容易被人看到。到最后,他们一共黑掉了113台服务器。这起案子一开始是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起诉的,但被告律师说他们只是控制了系统,根本没把系统弄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动了数据和增加了内容,但并没有让系统没法用或者把有价值的数据给改乱了。所以这不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条件。反过来,他们长期控制别人的系统的行为,正好对上了刑法里关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最后法院判这几个人两年三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还让他们交了罚金。二审的时候也维持了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布了第145号指导案例,通过这个典型的例子把这两个罪的界限给划清了。这就告诉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案子该怎么判。专家说以前大家老是分不清这两种罪,一个是抢控制权来用,一个是把系统弄坏或者数据弄坏。现在明确了界限就不会乱判了。现在网上好多不法分子都是先把别人的系统给控制住,然后再去投放广告或者搞勒索这种事情。这个案例出来以后给了司法机关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判断到底该定什么罪,也能吓唬吓唬那些想干坏事的人。最高法这么做也是想适应现在网络犯罪的新花样,提高治理的效率。 以后随着云计算和物联网这些新技术用得多了,怎么保护好系统控制权还有数据安全会变得更重要。法律界的人建议得赶紧完善司法解释,让行政和刑事司法能更好地配合起来。企业和技术圈的人也得跟法律机构合作起来,把预防、监测还有惩罚这一套全给弄起来。技术进步虽然推动了社会发展,但是也考验了法律能不能跟上变化。这次第145号指导案例就是司法机关面对新型网络犯罪给出的一个重要答复。它不仅告诉我们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还传递出要依法管理网络、精准治理网络的信号。在数字化的浪潮里,只有不停地完善法律框架、提高司法水平才能更好地平衡安全和发展的关系,把网络空间的法治基石给筑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