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第一种形态”,既能严起来又能体现组织的关心

咱们都知道,全面从严治党这档子事儿,就是要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得有温度。湖南省衡阳市这几年一直在琢磨怎么用好“第一种形态”,说白了就是抓早抓小,把廉政风险摁死在萌芽里。最近衡阳那边有个挺典型的事儿,正好能说明白这事儿。 时间回到2025年8月,衡阳县纪委监委在搞日常监督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让人盯着看的线索:县卫生健康技术培训中心主动退了一笔3800元的钱。后来一查才知道,这笔钱是前阵子单位搞业务学习竞赛发的奖金。为了把大家的学习劲头提起来,单位开了会集体决定奖励优胜者,干部们心里头都觉得这事挺正的。 可纪检监察的同志仔细一查就发现不对劲:这个单位连个工会都没成立呢,直接从行政经费里掏钱发奖金。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工作人员跟他们说:“鼓励学习是好事儿,但得走正规渠道。”于是就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这个单位的领导找去谈话批评教育了一顿。 这就是典型的“第一种形态”。这种形态的核心就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干部脸上挂不住、出出汗,当成个常态。衡阳县纪委监委没有一棍子打死把问题定性成严重违纪,而是及时提醒批评,让大家明白小问题不及时改,将来可能变成大错误。领导承认了错误,马上退钱补办手续。 这事儿有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二是监督越来越精准了;三是让基层治理更规范了。衡阳市还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平时多提醒、谈话更规范、整改还要跟踪回访。 其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早就说过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衡阳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用好“第一种形态”,既能严起来,又能体现组织的关心。 咱们换个角度看,“第一种形态”就是一道防护网,在干部刚有轻微违纪苗头的时候就把警报拉响。以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得继续完善机制、提高水平,让“第一种形态”发挥更大的作用,给全面从严治党打下更坚实的基础。